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该已废止标准规定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焦炉烟气及铬酸盐制造相关职业性肿瘤的诊断原则和历史诊断细则。一般要求确诊原发肿瘤、发生部位与致癌物靶器官一致,并结合明确的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工龄、潜隐期和工作场所接触情况;各病因的具体门槛不同。处理章节内容仅作历史记录,不可据此替代现行标准或临床决策。

GBZ 94—2002废止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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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与诊断总则

标准适用于列明职业致癌物相关原发性肺癌、间皮瘤、膀胱癌、白血病、肝血管肉瘤及皮肤癌。总则要求肿瘤为原发性、发生部位与所接触致癌物的特定靶器官一致,并经细胞病理/组织病理、临床影像或腔内镜等确诊;职业致癌物接触史需满足相应病种规定的工龄和潜隐期,并结合工作场所接触情况综合判断。附录A还提及所在工作场所相关致癌物、肿瘤超量发生人群及靶器官一致性。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3 页,3.1;PDF 第 3 页,3.1;PDF 第 3 页,3.1;PDF 第 3 页,3.2;PDF 第 6 页,A.3

石棉所致肺癌与间皮瘤(历史细则)

肺癌:原发性肺癌明确,接触石棉粉尘累计工龄≥7年、潜隐期≥10年;石棉肺合并肺癌者按原文即可诊断。间皮瘤:须有细胞病理学诊断,接触石棉粉尘累计工龄≥1年,潜隐期≥15年。

依据:PDF 第 3 页,4.1.1.2;PDF 第 3 页,4.1.1.3;PDF 第 3 页,4.1.1.4;PDF 第 3 页,4.1.2.1;PDF 第 3 页,4.1.2.2;PDF 第 4 页,4.1.2.3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历史细则)

要求原发性膀胱癌诊断明确,生产或使用联苯胺累计接触工龄≥1年,潜隐期≥3年。联苯胺接触人员所患肾盂、输尿管移行上皮细胞癌可参照原文。

依据:PDF 第 4 页,4.2.1;PDF 第 4 页,4.2.2;PDF 第 4 页,4.2.3;PDF 第 4 页,4.2.4

苯所致白血病(历史细则)

要求细胞病理学检查确诊、苯作业累计接触工龄≥1年、潜隐期≥1年;有慢性苯中毒史者所患白血病按原文即可诊断。

依据:PDF 第 4 页,4.3;PDF 第 4 页,4.3.1;PDF 第 4 页,4.3.2;PDF 第 4 页,4.3.3;PDF 第 4 页,4.3.4

氯甲醚所致肺癌(历史细则)

要求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生产和使用氯甲醚(二氯甲醚或工业品一氯甲醚)累计接触工龄≥1年,潜隐期≥4年。工作场所甲醛、盐酸及水蒸气共存时产生的二氯甲醚所致肺癌可参照原文。

依据:PDF 第 4 页,4.4.1;PDF 第 4 页,4.4.2;PDF 第 4 页,4.4.3;PDF 第 4 页,4.4.4

砷所致肺癌与皮肤癌(历史细则)

肺癌:原发性肺癌明确,含砷采矿及冶炼累计接触工龄≥3年、潜隐期≥6年。皮肤癌:原发性皮肤癌明确,无机砷作业接触工龄≥5年、潜隐期≥5年;有慢性砷中毒病史者所患皮肤癌按原文即可诊断。

依据:PDF 第 4 页,4.5.1.2;PDF 第 4 页,4.5.1.3;PDF 第 4 页,4.5.2.2;PDF 第 4 页,4.5.2.3;PDF 第 4 页,4.5.2.4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历史细则)

要求病理组织学诊断为原发性肝血管肉瘤,从事聚氯乙烯生产、有明确氯乙烯单体接触史且累计接触工龄≥1年,潜隐期≥1年。

依据:PDF 第 4 页,4.6.1;PDF 第 4 页,4.6.2;PDF 第 4 页,4.6.3

焦炉工人肺癌(历史细则)

要求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焦炉工累计接触工龄≥1年、潜隐期≥10年。

依据:PDF 第 5 页,4.7.1;PDF 第 5 页,4.7.2;PDF 第 5 页,4.7.3

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历史细则)

要求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从事铬酸盐制造累计接触工龄≥1年、潜隐期≥4年。

依据:PDF 第 5 页,4.8.1;PDF 第 5 页,4.8.2;PDF 第 5 页,4.8.3

处理原则及正确使用说明(历史内容)

标准原文要求脱离致癌物接触、按恶性肿瘤治疗并定期复查,劳动能力鉴定参照GB/T 16180。资料性附录A要求核实相关致癌物、工作场所肿瘤超量发生人群、靶器官一致性和既往接触资料,并将潜隐期定义为首次接触至肿瘤确诊的年限。因该标准已废止,本段仅作历史记录,不构成当前处置建议。

依据:PDF 第 5 页,5.1;PDF 第 5 页,5.2;PDF 第 6 页,A.5;PDF 第 6 页,A.6

关键问题问答

GBZ 94—2002目前是否可作为现行诊断标准?

不可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详情页标题明确标注已废止;其历史诊断细则不能替代现行标准。废止日期在该详情页未见。

依据:PDF 第 1 页

该标准的一般诊断原则是什么?

该历史标准要求原发性肿瘤、肿瘤部位与接触致癌物靶器官一致,并经病理、影像或腔内镜等检查确诊;同时核实职业接触史、相应工龄/潜隐期和工作场所暴露。具体仍依各病种章节,不能用于当前诊断替代。

依据:PDF 第 3 页;PDF 第 3 页;PDF 第 3 页

“潜隐期”在该标准中如何定义?

附录A将潜隐期定义为患者初次接触致癌物至肿瘤确诊的年限。该定义属于已废止标准原文。

依据:PDF 第 6 页,A.6

来源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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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详情页标题明确标注“已废止”,未见废止日期。PDF封面载明2002-04-08发布、2002-06-01实施;详情页实施日期字段异常为200204601。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8T18:01:25+08:00。PDF: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