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
本页面解读GBZ 61—2002历史版本。原文适用于劳动中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引起的职业性牙酸蚀病,内容包括诊断原则、观察对象、按前牙区牙酸蚀分级确定诊断分度、处理原则,以及附录A的正确使用说明和附录B的口腔检查要求与判断基准。原文特别要求:口腔中多个不同等级牙齿并存时,整体诊断分度按酸蚀级最严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确定;若只有一个牙齿达到最高等级,则按第二个酸蚀级最严重的牙齿确定。页面保留版本状态unknown;解读仅限2002年文本,不作为现行诊断依据。
标准解读
前言与标准结构
前言规定第6.1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条款为强制性条款。
前言说明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实施后,原标准GB16381-1996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前言说明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由株州冶炼厂职工医院负责起草、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参加起草,卫生部负责解释。
依据:PDF 第 1 页,封面;PDF 第 1 页,封面;PDF 第 1 页,封面;PDF 第 1 页,封面;PDF 第 2 页,前言;PDF 第 2 页,前言;PDF 第 2 页,前言;PDF 第 2 页,前言;PDF 第 2 页,前言
范围与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1章规定标准的内容为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适用于劳动中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引起的职业性牙酸蚀病。附录A进一步将适用情形表述为在制造和应用各种酸过程中较长时间接触酸雾或酸酐。
第2章列出GB/T16180《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2章说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相关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其最新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编号 | 名称 | 原文中的用途 |
|---|---|---|
| GB/T16180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 第2章列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3 页,2;PDF 第 3 页,2;PDF 第 3 页,2;PDF 第 5 页,A.1
诊断原则
原文引言将职业性牙酸蚀病概括为较长期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所致的牙齿硬组织脱矿缺损;临床表现包括前牙牙冠缺损及对冷、热、酸、甜刺激敏感,常伴牙龈炎、牙龈出血、牙痛或牙松动感,严重时可见牙冠大部分缺损、残根、髓腔暴露或牙髓病变。
诊断应结合接触酸雾或酸酐的职业史、以前牙硬组织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牙齿硬组织疾病后,方可诊断。
依据:PDF 第 3 页,标准引言;PDF 第 3 页,3
观察对象
前牙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为可疑牙酸蚀者,可列为观察对象。可疑牙酸蚀的外观判断另见附录B.2.1。
依据:PDF 第 3 页,4
诊断及分级标准
第5章按前牙区达到相应牙酸蚀等级的牙齿数量确定诊断分度。混合多个等级时,还应结合附录A.4的整体分度规则:以最严重等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确定;若只有一个牙齿达到最高等级,则改按第二个酸蚀级最严重的牙齿确定。
| 诊断分度 | 第5章条件 |
|---|---|
| 一度牙酸蚀病 | 前牙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为一级牙酸蚀者。 |
| 二度牙酸蚀病 | 前牙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为二级或三级牙酸蚀者。 |
| 三度牙酸蚀病 | 前牙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为四级牙酸蚀者。 |
依据:PDF 第 3 页,5.1;PDF 第 3 页,5.2;PDF 第 3 页,5.3;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
治疗原则
有牙本质过敏症状者,可用含氟或防酸脱敏牙膏刷牙、含氟水漱口;必要时可用药物进行脱敏治疗。
一度牙酸蚀病是否进行牙体修复视具体情况决定;二度牙酸蚀病应尽早修复;三度牙酸蚀病可在牙髓病及其并发症治疗后再进行牙体修复。前言规定第6.1条为推荐性条款。
依据:PDF 第 3 页,6.1.1;PDF 第 3 页,6.1.2;PDF 第 2 页,前言
其他处理
观察对象每半年复查一次,不需作特殊处理。
一、二、三度牙酸蚀病在治疗修复后,在加强防护条件下,可不调离酸作业。原文表述为“可不调离”,并非无条件保证继续从事酸作业。
依据:PDF 第 3 页,6.2.1;PDF 第 4 页,6.2.2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第7章将详细说明指向附录A(资料性附录)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附录A说明适用范围、常见牙位、鉴别和整体分度用法;附录B规定口腔检查要求及牙酸蚀判断基准。
依据:PDF 第 4 页,7;PDF 第 6 页,附录B标题;PDF 第 2 页,前言
附录A: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资料性)
A.1将适用情形限定为在制造和应用各种酸的过程中较长时间接触酸雾或酸酐所致的职业性牙酸蚀病。
A.2指出病变主要表现于上、下颌前牙,即中切牙、侧切牙和尖牙;早期病变多在唇侧切端1/3。
A.3列出非职业性牙酸蚀因素:酸性食物、饮料、药物和某些疾病;还指出磨耗、磨损、外伤、牙釉质发育不全和氟牙症也可造成牙齿硬组织损害,鉴别应依据职业史、病史和临床特征。
A.4要求对一个口腔整体分度时,根据酸蚀级最严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确定;若只有一个牙齿酸蚀级最严重,则按第二个酸蚀级最严重的牙齿确定,以避免误诊。
A.4图示给出五个分度例子:例1、例2、例3分别标注一度、二度、三度;例4、例5在只有一个牙齿达到最高酸蚀级的情形下,示例结果分别为一度和二度。
A.5说明除对症处理外,治疗主要根据牙体缺损情况采用各种方法进行修复。
依据:PDF 第 5 页,A.1;PDF 第 5 页,A.2;PDF 第 5 页,A.3;PDF 第 5 页,A.3;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5
附录B:口腔检查要求(规范性)
B.1.1询问病史时注意牙痛史、疼痛部位和性质、自发痛或激发痛,以及激发因子。
B.1.2检查应有适宜照明(日光或灯光均可),使用口镜、探针、镊子,按视诊、探诊、叩诊作常规检查;必要时增加冷热刺激试验、电活力测验或X线摄片检查,检查结果按牙位分别记录。
依据:PDF 第 6 页,B.1.1;PDF 第 6 页,B.1.2;PDF 第 6 页,B.1.2
附录B:牙酸蚀判断基准(规范性)
附录B.2将可疑牙酸蚀及一级至四级牙酸蚀分别给出牙釉质、牙本质、髓腔和牙髓相关判断特征。具体分级描述见表。
| 等级与代号 | 原文判断基准 |
|---|---|
| 可疑牙酸蚀(O⁺) | 唇侧牙釉质表面光滑、发亮,切端透明度增加、切缘圆钝;或牙面透明度降低、呈毛玻璃样乳白色;无牙实质缺损。 |
| 一级(Ⅰ) | 仅唇面牙釉质缺损;多见于侧唇切端1/3、切缘变薄透亮,或唇面中部牙釉质弧形凹陷性缺损;表面光滑,与周围牙釉质无明显分界线。 |
| 二级(Ⅱ) | 缺损达牙本质浅层,多呈斜坡状,从切缘起削向牙冠唇面;暴露牙本质周围可见较透明的牙釉质层。 |
| 三级(Ⅲ) | 缺损达牙本质深层;暴露牙本质中央(相当于原髓腔部位)可见圆形或椭圆形棕黄色牙本质区;无髓腔暴露,也无牙髓质病变。 |
| 四级(Ⅳ) | 缺损达牙本质深层,虽无髓腔暴露但有牙髓继发性病变;或缺损已达髓腔;或牙冠大部分缺损,仅留下残根。 |
依据:PDF 第 6 页,B.2.1;PDF 第 6 页,B.2.1;PDF 第 6 页,B.2.1;PDF 第 6 页,B.2.2;PDF 第 6 页,B.2.3;PDF 第 6 页,B.2.4;PDF 第 6 页,B.2.5
关键问题问答
这页解读的是哪一版牙酸蚀病诊断标准?
这是GBZ 61—2002《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原封面标明发布日期为2002-04-08、实施日期为2002-06-01。本页面只解读该历史版本。
依据:PDF 第 1 页,封面;PDF 第 1 页,封面;PDF 第 1 页,封面;PDF 第 1 页,封面
标准规定的内容和适用对象是什么?
第1章规定职业性牙酸蚀病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适用于劳动中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引起的职业性牙酸蚀病。附录A进一步说明为制造、应用各种酸过程中较长时间接触酸雾或酸酐的情形。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5 页,A.1
附录A如何描述与职业性牙酸蚀病相关的接触情形?
附录A将其限定为在制造和应用各种酸的过程中,较长时间接触酸雾或酸酐而引起的职业性牙酸蚀病。
依据:PDF 第 5 页,A.1
标准提到牙酸蚀病主要表现在哪些牙位,早期病变多见于何处?
附录A称其主要表现于上、下颌前牙,包括中切牙、侧切牙和尖牙;早期病变多在唇侧切端1/3。
依据:PDF 第 5 页,A.2
原文列出的牙酸蚀病临床表现有哪些?
原文概述前牙牙冠可有不同程度缺损,并可对冷、热、酸、甜刺激敏感;常伴牙龈炎、牙龈出血、牙痛或牙松动感。严重时牙冠大部分缺损或仅留下残根,可有髓腔暴露和牙髓病变。
依据:PDF 第 3 页,标准引言
哪些非职业性因素和其他牙齿硬组织损害需要鉴别?
附录A列出酸性食物、饮料、药物和某些疾病等非职业性因素;磨耗、磨损、外伤、牙釉质发育不全和氟牙症也可造成牙齿硬组织损害。原文要求根据职业史、病史和临床特征进行鉴别。
依据:PDF 第 5 页,A.3;PDF 第 5 页,A.3
标准的诊断原则包括哪些方面?
综合接触酸雾或酸酐的职业史、以前牙硬组织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结果;经过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牙齿硬组织疾病后,方可诊断。
依据:PDF 第 3 页,3
第2章列出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什么?
列出的文件是GB/T16180《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本标准将其列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它不是本标准牙酸蚀病分级条款的替代文本。
依据:PDF 第 3 页,2;PDF 第 3 页,2
哪些前牙情况可列为观察对象?
前牙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为可疑牙酸蚀者,可列为观察对象。可疑牙酸蚀的描述见附录B.2.1。
依据:PDF 第 6 页,B.2.1;PDF 第 6 页,B.2.1;PDF 第 6 页,B.2.1;PDF 第 3 页,4
观察对象如何复查和处理?
第6.2.1规定每半年复查一次,不需作特殊处理。
依据:PDF 第 3 页,6.2.1
什么条件对应一度牙酸蚀病?
第5.1规定,前牙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为一级牙酸蚀者,可诊断为一度牙酸蚀病。一级牙酸蚀的具体外观判断见附录B.2.2;混合分级的整体判定还应结合附录A.4。
依据:PDF 第 3 页,5.1;PDF 第 6 页,B.2.2;PDF 第 5 页,A.4
什么条件对应二度牙酸蚀病?
第5.2规定,前牙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为二级或三级牙酸蚀者,可诊断为二度牙酸蚀病。二级和三级牙酸蚀的具体判断分别见附录B.2.3、B.2.4。
依据:PDF 第 3 页,5.2;PDF 第 6 页,B.2.3;PDF 第 6 页,B.2.4
什么条件对应三度牙酸蚀病?
第5.3规定,前牙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为四级牙酸蚀者,可诊断为三度牙酸蚀病。四级的具体判断基准见附录B.2.5。
依据:PDF 第 3 页,5.3;PDF 第 6 页,B.2.5
口腔内同时有不同酸蚀级时,整体诊断分度如何确定?
附录A.4要求以酸蚀级最严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来确定整体诊断分度。如果只有一个牙齿的酸蚀级最严重,为避免误诊,应按第二个酸蚀级最严重的牙齿确定。
依据: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
附录A.4的五个示例说明什么?
图示例1、例2、例3分别标注为一度、二度、三度牙酸蚀病;例4、例5展示只有一个牙齿达到最高酸蚀级时,按第二严重牙齿确定分度的结果,分别标注为一度和二度。示例应结合A.4文字规则理解。
依据: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4
有牙本质过敏症状时,6.1.1列出哪些处理方式?
原文列出可给予含氟或防酸脱敏牙膏刷牙、含氟水漱口;必要时可用药物进行脱敏治疗。此处是2002版标准条文的转述,不构成当前个体治疗建议。
依据:PDF 第 3 页,6.1.1
一度、二度牙酸蚀病的牙体修复原则是什么?
一度牙酸蚀病是否作牙体修复,可视具体情况决定;二度牙酸蚀病应尽早作牙体修复。
依据:PDF 第 3 页,6.1.2
三度牙酸蚀病的修复顺序如何表述?
原文规定可在牙髓病及其并发症治疗后,再进行牙体修复。
依据:PDF 第 3 页,6.1.2
治疗修复后是否一定要调离酸作业?
第6.2.2表述为:一、二、三度牙酸蚀病治疗修复后,在加强防护条件下,可不调离酸作业。原文是附有“治疗修复后”和“加强防护条件下”的可能性表述,并非无条件保证。
依据:PDF 第 4 页,6.2.2
哪些条款为推荐性,哪些为强制性?
前言明确第6.1条为推荐性,其余条款为强制性。这是该2002版前言的表述。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
附录A和附录B分别是什么性质?
前言将附录A列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列为规范性附录。第7章引导读者参见这两个附录。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PDF 第 4 页,7
附录B.1.1要求询问哪些牙痛史信息?
询问有无牙痛史、疼痛部位和性质、属于自发痛还是激发痛,以及激发因子等。
依据:PDF 第 6 页,B.1.1
附录B.1.2规定口腔检查使用哪些照明和器具?
使用适宜照明(日光或灯光均可),并用口镜、探针、镊子按视诊、探诊、叩诊等作常规检查。
依据:PDF 第 6 页,B.1.2
附录B.1.2列出哪些必要时可增加的检查?
必要时加做冷热刺激试验、电活力测验、X线摄片检查等;检查结果按牙位分别记录。
依据:PDF 第 6 页,B.1.2
附录B如何描述可疑牙酸蚀(O⁺)?
唇侧牙釉质表面光滑、发亮,切端透明度增加且切缘圆钝;或者牙面透明度降低、呈毛玻璃样乳白色;但没有牙实质缺损。
依据:PDF 第 6 页,B.2.1;PDF 第 6 页,B.2.1;PDF 第 6 页,B.2.1
附录B的一级牙酸蚀判断基准是什么?
仅有唇面牙釉质缺损;多见于侧唇切端1/3,切缘变薄、透亮,或唇面中部牙釉质弧形凹陷性缺损;表面光滑,与周围牙釉质无明显分界线。
依据:PDF 第 6 页,B.2.2
附录B的二级牙酸蚀判断基准是什么?
缺损达牙本质浅层,多呈斜坡状,从切缘起削向牙冠唇面;暴露牙本质周围可见较透明的牙釉质层。
依据:PDF 第 6 页,B.2.3
附录B的三级牙酸蚀判断基准是什么?
缺损达牙本质深层;缺损面暴露牙本质的中央(相当于原髓腔部位)可见圆形或椭圆形棕黄色牙本质区,但无髓腔暴露,也无牙髓质病变。
依据:PDF 第 6 页,B.2.4
附录B的四级牙酸蚀判断基准是什么?
缺损达牙本质深层,虽无髓腔暴露但有牙髓继发性病变;或者缺损已达髓腔;或者牙冠大部分缺损、仅留下残根。
依据:PDF 第 6 页,B.2.5
附录A.5如何概括牙酸蚀病治疗?
除对症处理外,主要根据牙体缺损情况采用各种方法进行修复。
依据:PDF 第 5 页,A.5
来源与版本
目录分类:待归类
状态暂记为unknown。本次定向检索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PDF《国卫通〔2015〕12号》的检索摘要;摘要称GBZ 61-2015“代替GBZ 61-2002”,并称新标准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GBZ 61-2002同时废止。尝试打开该官方公报PDF正文时请求超时,未取得可逐字复核的正文副本,因此不据检索摘要更新状态。官方来源链接:https://www.nhc.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5/12/20151218183512447.pdf。本页面仅解读2002版原文,不作为现行诊断依据。
资料获取时间:2026-10-24T05:59:09.861742+08:00。PDF:6 页。
相关业务场景与产品
以下为本站产品介绍,不是标准条款、官方推荐或合规认证。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全流程系统
诊断与鉴定业务机构可了解申请受理、材料补正、专家组织和文书归档;系统不替代专业诊断、鉴定或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