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54—2002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诊断结合明确眼部化学物接触史或短时间高浓度刺激史、眼睑/结膜/角膜/巩膜腐蚀性损害和作业环境调查,并排除其他类似疾病。诊断分为化学性结膜角膜炎、轻度、中度和重度眼灼伤;中度和重度采用结膜/巩膜坏死、眼睑损伤、角膜混浊和角膜缘缺血范围等标准。治疗原则包括尽快冲洗、去除残留化学物、预防感染和并发症。官方标注本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GBZ 54—2002废止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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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诊断原则与分级标准

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及处理。根据明确眼部接触化学物或短时间受到高浓度化学物刺激的职业史,结合眼睑、结膜、角膜和巩膜腐蚀性损害表现及作业环境调查,排除其他类似疾病后诊断。分级依眼组织损害及角膜缘缺血情况区分。

化学性结膜角膜炎表现为明显眼部刺激症状、结膜充血和角膜上皮脱落,荧光素染色呈散在点状着色。轻度眼灼伤三项任一即可:眼睑皮肤或睑缘充血水肿和水疱且无后遗症;结膜充血、出血、水肿;角膜上皮弥漫性点状或片状脱落、角膜实质浅层水肿混浊且角膜缘无缺血或缺血<1/4。中度须除b、c两项外,并满足结膜坏死及修复期睑球粘连,或角膜实质深层水肿混浊且角膜缘缺血1/4—1/2。重度任一项即可:眼睑皮肤/肌肉/睑板溃疡并出现瘢痕性睑外翻或睑裂闭合不全;巩膜坏死、角膜全层瓷白色混浊甚至穿孔且角膜缘缺血>1/2。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3 页,1;PDF 第 3 页,2;PDF 第 3 页,3.1;PDF 第 3 页,3.2(c);PDF 第 3 页,3.3(b);PDF 第 3 页,3.4(b)

处理原则与其他处理

治疗原则:结膜角膜炎和眼睑灼伤积极对症处理,必要时脱离接触;眼球灼伤立即就近冲洗并检查结膜穹窿部,去除残留化学物;预防感染、促进创面愈合、防止睑球粘连和其他并发症。为防止虹膜后粘连,可用1%阿托品散瞳。轻度病例多在数天内恢复,视力一般不受影响,痊愈后可恢复原工作;中度和重度可能出现严重并发症或后遗症,应依单双眼损伤及医疗终结时残留视力安排工作。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PDF 第 4 页,4.1.2;PDF 第 4 页,4.1.3;PDF 第 4 页,4.1.4;PDF 第 4 页,4.2.1;PDF 第 4 页,4.2.2

附录A: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资料性)

附录A说明本标准适用的眼部直接刺激、溅入或意外事故场景,并排除眼外接触所致中毒性眼病;非职业眼伤可参照。现场应立即、就近用生理盐水或清洁水彻底冲洗结膜囊,每只眼至少500 mL,通常5~10 min。中重度伤的劳动能力鉴定应考虑并发症/后遗症及视功能影响,具体分析。表A.1按11类列出致眼灼伤化学物。

化学物类别源表列举的化学物名称(按原生文字层转录)
酸盐酸、氯磺酸、硫酸、硝酸、铬酸、氢氟酸、乙酸(酐)、三氯乙酸、羟乙酸、巯基乙 酸、乳酸、草酸、琥珀酸(酐)、马来酸(酐)、柠檬酸、己酸、2-乙基乙酸、三甲基己 二酸、山梨酸、大黄酸
碱碳酸钠、碳酸钾、铝酸钠、硝酸钠、钾盐镁钒、锂、氧化钙、干燥硫酸钙、碱性熔渣、 碳酸钙、草酸钙、氰氨化钙、氯化铵、碳酸铵、氢氧化铵
金属腐蚀剂硝酸银、硫酸铜或硝酸铜、乙酸铅、氯化汞(升汞)、氯化亚汞(甘汞)、硫酸镁、五氧 化二钒、锌、铍、肽、锑、铬、铁及锇的化合物
非金属无机刺激剂及腐蚀剂无机砷化物、三氧化二砷、三氯化砷、砷化三氰(胂)、二硫化硒、磷、五氧化二磷、 二氧化硫、硫化氢、硫酸二甲酯、二甲基亚砜、硅
氧化剂氯气、光气、溴、碘、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氟化钠、氢氰酸
刺激性及腐蚀性碳氢化物酚、来苏儿、甲氧甲酚、二甲苯酚、薄荷醇、木溜油、三硝基酚、对苯二酚、间苯二酚、 硝基甲烷、硝基丙烷、硝基萘、氨基乙醇、苯乙醇、异丙醇胺、乙基乙醇胺、苯胺染料 (紫罗兰、维多尼亚蓝、孔雀绿、亚甲蓝)、对苯二胺、溴甲烷、三氯硝基甲烷
起疱剂芥子气、氯乙基胺、亚硝基胺、路易士气
催泪剂氯乙烯苯、溴苯甲腈、
表面活性剂氯化苄烷胺、气溶胶、局部麻醉剂、蘑菇孢子、鞣酸、除虫菊、海葱、巴豆油、吐根碱、 围涎树碱、秋水仙、蓖麻蛋白、红豆毒素、柯亚素、丙烯基芥子油
有机溶剂汽油、苯精、煤油、沥青、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萘、α和β萘酚、三氯甲烷、 氯乙烷、二氯乙烷、二氯丙烷、甲醇、乙醇、丁醇、甲醛、乙醛、丙烯醛、丁醛、丁烯 醛、丙酮醛、糠醛、丙酮、丁酮、环己酮、二氯乙醚、二恶烷、甲酸甲酯、甲酸乙酯、 甲酸丁酯、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戊酯、乙酸苄酯、碘乙酸盐、二氯乙 酸盐、异丁烯酸甲酯
其他速灭威、二月桂酸二丁基锡、N,N’-二环乙基二亚胺、己二胺、洗净剂、除草剂、新洁 尔灭、去锈灵、环氧树脂、龙胆紫、甲基硫代磷酰氯、甲胺磷、401、二异丙胺基氯乙 烷、四氯化钛、三氯氧磷、异丙嗪、苯二甲酸二甲酯、正香草酸、辛酰胱氨酸、氟硅酸 钠、环戊酮、聚硅氧烷、网状硅胶、溴氰菊酯

依据:PDF 第 5 页,A.1;PDF 第 5 页,A.3;PDF 第 5 页,A.5

附录B:眼科检查要求(规范性)

按常规完成外眼检查,覆盖眼睑、眶周皮肤、上下睑缘、结膜、巩膜和角膜。以无菌玻璃棒将少许1%荧光素置入结膜囊,生理盐水冲洗后在裂隙灯下观察角膜病变,同时检查前房、虹膜、瞳孔和晶状体。原生文字层中的1%首字符识别为小写l,原图显示数字1。

依据:PDF 第 6 页,附录B;PDF 第 6 页,附录B

关键问题问答

该标准如何诊断和分级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

根据眼部化学物接触或短时高浓度刺激的职业史、眼睑/结膜/角膜/巩膜腐蚀性损害表现及作业环境调查,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类似疾病。分为结膜角膜炎、轻度、中度和重度;中重度具体组合及角膜缘缺血比例见本版第3.2—3.4条。

依据:PDF 第 3 页,2;PDF 第 3 页,3.3(b)

附录A建议现场冲洗的水量和时长是多少?

附录A称每只眼至少500 mL,冲洗时间一般5~10 min。该值是本版附录文字,不代替当前专业医疗处置。

依据:PDF 第 5 页,A.3

来源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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