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337—2025

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

面向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规定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原则和需同时满足的条件,资料性附录补充职业史、人群范围、鉴别诊断、治疗及预防说明。

GBZ 337—2025待核实发布:2025-04-03实施: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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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性质、范围及版本

本标准前言明确其为强制性标准,规定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原则及诊断。适用对象为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官方详情和PDF封面载明发布日期为2025-04-03、实施日期为2025-08-01;尚未完成全部目录、替代及修改单核验,当前标准状态保留待核实。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2 页,前言;PDF 第 1 页,封面

规范性引用与定义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GBZ/T 157《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本标准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定义为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后发生的延迟或长期应激反应,引起临床上明显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受损。

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依据:PDF 第 3 页,2、3

诊断原则与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应根据参加突发事件处置的职业史、6个月(含)内出现的临床表现、超过一个月的病程,以及明显痛苦或重要功能受损,结合精神科检查和突发事件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诊断条件须同时满足: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6个月(含)内出现创伤性再体验、回避能引起创伤性记忆的线索、警觉性增高“三联征”,或伴有原文列出的情感麻木等表现;病程超过一个月并引起明显痛苦或重要功能受损。不能把某一个症状或时间条件单独当成完整诊断。

依据:PDF 第 3 页,4;PDF 第 3 页,5

职业史与适用人群说明

资料性附录说明,职业接触史根据相关记录综合评价,可依据本人陈述及单位提供的参与处置工作资料,或同事、其他知情人佐证及其他书面、影像资料。一次单独事件即可引起创伤后应激障碍。

附录分别界定医疗卫生人员、人民警察、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判断适用范围应结合具体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经历,不能只凭职业称谓扩大适用对象。

依据:PDF 第 4 页,A.1;PDF 第 4 页,附录A.2(资料性)

综合评估与鉴别诊断

附录要求在职业史和症状、病程基础上,核对药物、物质及躯体疾病等解释,参考既往病史、用药史、家族史、职业情况、突发事件调查、精神科检查和既往治疗情况,排除急性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回顾性诊断同样需要既往职业史、典型症状出现时间和精神科检查结果。

附录解释创伤性再体验、回避和警觉性增高,并以鉴别表比较创伤后应激障碍、急性应激反应、适应障碍的应激源、临床表现、发病时间与预后。鉴别需综合分析,不能只按一项表现作结论。

依据:PDF 第 4 页,A.3.1—A.3.2;PDF 第 4 页,附录A.3.3—A.3.5(资料性);PDF 第 5 页,附录A.5(资料性)

资料性附录中的治疗和三级预防

治疗原则包括尽可能远离创伤性事件、建立和维持良好医患关系、综合治疗、考虑共病和其他相关问题、维持社会支持系统,以及对患者和家属开展健康教育。附录没有提供具体药物剂量或可以直接替代个体评估的治疗处方。

预防按阶段开展:事前配置安全设施、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方案、教育培训和演练;事件后提供针对性心理援助并随访可能出现症状者;对患者制定个体化治疗和康复方案。上述内容来自资料性附录。

依据:PDF 第 4 页,附录A.4(资料性);PDF 第 5 页,附录A.6(资料性)

关键问题问答

本标准适用于哪些人群?

适用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适用人群还应结合附录中的具体界定。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4 页,附录A.2

出现“三联征”就能直接诊断吗?

不能。还需符合突发事件处置职业史、症状出现和病程条件,以及明显痛苦或重要功能受损,并结合精神科检查与事件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类似疾病。

依据:PDF 第 3 页,4;PDF 第 3 页,5

症状出现时限与病程条件是否相同?

不同。标准规定临床表现应在6个月(含)内出现,病程应超过一个月;两项均属于完整诊断条件的一部分。

依据:PDF 第 3 页,4;PDF 第 3 页,5

职业接触史可以依据哪些资料?

根据相关记录综合评价,可采用本人陈述及单位参与处置工作的证明资料,或同事和其他知情人佐证及其他书面、影像资料。应保留资料对应的时间和工作内容。

依据:PDF 第 4 页,A.1

必须经历多次突发事件才符合本标准吗?

附录明确一次单独事件即可引起创伤后应激障碍。但是否诊断仍需综合全部诊断原则和条件。

依据:PDF 第 4 页,A.1;PDF 第 3 页,4;PDF 第 3 页,5

仅凭职业名称和症状描述能完成诊断吗?

信息不足。需要具体突发事件处置职业史、症状出现时间、病程、功能受损或痛苦情况、精神科检查、事件调查与排除其他原因的证据。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3 页,4;PDF 第 3 页,5;PDF 第 4 页,A.3.1—A.3.2

本PDF能给出个体的用药剂量吗?

不能。资料性附录只给出综合治疗原则,没有具体药物剂量;本标准的范围是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原则及诊断。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4 页,附录A.4(资料性)

来源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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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对国家卫健委官方详情页及PDF日期。页面无明确现行状态字段,尚未完成替代/修改单核验。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6T07:26:22.957385+00:00。PDF: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