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标准 · GBZ 288—2017

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的诊断

GBZ288—2017规定职业性激光所致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损伤的诊断与处理原则。诊断须结合明确激光职业史、眼损伤表现、工作场所辐射测量和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原因。正文区分损伤部位及处理条件,附录A说明标准使用,附录B规定眼部检查,附录C列出按波长与照射时间分组的眼直视激光束职业接触限值。

GBZ 288—2017待核实发布:2017-05-18实施: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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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激光所致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损伤。

依据:PDF 第 5 页

诊断原则与眼损伤类型

需明确激光职业接触,并结合损伤表现与工作场所辐射强度调查;部分诊断依据与GBZ 2.2眼直视激光束职业接触限值相关。

依据:PDF 第 5 页;PDF 第 6 页

诊断依据与临床表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激光引起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的诊断与处 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 部分:物理因素

3 诊断原则 有明确接触较大剂量激光职业史,以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为主要临床表现, 参考工作场所辐射强度的测量和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类似眼部疾病, 方可诊断。

4.1 激光职业接触史 工作中因事故或意外接触激光(直射、反射或散射入眼),且激光波长和接触时间相应 的照射量或辐照度超过GBZ 2.2 规定的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或有激光所致眼损伤 的职业流行病学资料支持。

4.2 角膜损伤 眼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角膜损伤: a)眼部出现明显的异物感、灼热感,并出现剧痛、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等眼部刺激症状。 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见角膜上皮脱落,呈细点状染色或有相互融合的片状染色。 b)眼部角膜实质层出现不同程度的点状或片状凝固性混浊,可伴有角膜变性坏死、溃疡凹 陷,甚至穿孔。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可见边界清楚的点状或圆盘状白色凝固斑,可伴有 点状或片状荧光染色;严重者可见界限清楚的白色圆柱形贯穿凹陷,从上皮到内皮甚至 全层发生混浊。

4.3 晶状体损伤(白内障) 晶状体周边部或前、后囊下皮质或(和)核出现灰白色或黄白色点状或线状、片状、条 状、楔状网状、环状、花瓣状、盘状等混浊,可伴有空泡。视力可减退。

依据:PDF 第 5 页,1;PDF 第 5 页,2;PDF 第 5 页,3;PDF 第 5 页,4.1;PDF 第 5 页,4.2;PDF 第 5 页,4.3

处理原则与附录入口

4.4 视网膜损伤 眼部出现不同程度视力下降,或眼前黑影,或视物变形,或出现暗点等症状。检查见视 网膜黄斑区中心凹反射较暗或消失,视网膜后极部可见不同程度的出血、水肿及渗出,可出 现裂孔及脱离等。

5.1 治疗原则 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以对症治疗为主。根据临床类型及病情,按眼科常规处理。如 晶状体混浊所致视功能障碍影响正常生活或工作,可施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

5.2.1 角膜损伤情况较轻者应脱离激光作业或休息1 d~2 d,重者可适当延长,多能完全 恢复,视力一般不受影响,痊愈后可以恢复原工作。

5.2.2 角膜损伤情况严重者和视网膜损伤者,应根据视功能情况,决定是否调离激光工作 岗位。确诊为职业性激光性白内障者,宜调离激光作业场所,定期复查,一般每年复查一次 晶状体。

5.2.3 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 16180 处理。

6.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7. 眼部检查的要求 见附录B。

8. 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 见附录C。

依据:PDF 第 6 页,4.4;PDF 第 6 页,5.1;PDF 第 6 页,5.2.1;PDF 第 6 页,5.2.2;PDF 第 6 页,5.2.3;PDF 第 6 页,6;PDF 第 6 页,7;PDF 第 6 页,8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A.1 激光光谱范围广,波长范围为:200 nm≤λ≤1 mm。按光谱分类可分为紫外激光、可 见激光和红外激光,其波长分别为200 nm≤λ<400 nm、400 nm≤λ<780 nm和780 nm≤ λ≤1 mm。紫外激光的远紫外激光几乎全部被角膜和结膜吸收,只损伤角膜和结膜;近紫外 激光主要被晶状体所吸收,损伤晶状体。可见激光绝大部分透过眼屈光间质到达眼底,主要 引起视网膜损伤。红外激光的近红外激光依据波长不同对角膜、晶状体、视网膜和眼底均有 作用;中、远红外激光,主要被角膜吸收,引起角膜损伤。

A.2 激光是光的特殊形式,其引起眼部损伤表现多样,但主要部位为角膜、晶状体和视网 膜。当损伤不只一个部位,可根据其损伤的主要部位,综合考虑,使用本标准来进行诊断。

A.3 激光所致晶状体损伤(白内障),其临床表现无特异性,与其他因素所致白内障难于 鉴别,因此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特别是上岗前和在岗期间晶状体情况,对诊断有一 定参考意义。

A.4 职业性激光所致眼损伤诊断结论的表述是“职业性激光所致眼(部位)损伤(右/左/ 双)”。眼睛单一部位损伤的规范表述应为: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 伤(右/左/双);多处损伤的则列出涉及的相应部位,例如: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 体、视网膜)损伤(右/左/双)。

依据:PDF 第 7 页,A.1;PDF 第 7 页,A.2;PDF 第 7 页,A.3;PDF 第 7 页,A.4

眼部检查要求

B.1 眼科一般要求:详细询问病史,使用国际视力表检查远近视力,远视力不足1.0 者, 需要检查矫正视力。40 岁以上者不需要检查近视力。

B.2 外眼检查:按常规做外眼检查,依次检查结膜、角膜、虹膜及晶状体。1%荧光素染色 后在裂隙灯显微镜下仔细观察角膜情况,记录病变特征;排除高眼压情况下,用短效散瞳眼 药充分散大瞳孔,用裂隙灯显微镜分别检查双晶状体,记录病变特征,并按下列格式标示病 变部位及范围(见图B.1)。有条件的诊断单位可根据所用设备,拍出最佳图像的晶状体照 片。

B.3 眼底检查:排除高眼压情况下,用短效散瞳眼药充分散大瞳孔,使用直接眼底镜分别 检查双眼底,记录病变特征。有条件的诊断单位可进行眼底照相、间接眼底镜、视野、眼底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和眼底荧光血管造影(FFA)等检查,以更好地了解视网膜损伤情 况。 右眼 左眼 弥散光照明法 直接焦点照明法 图B.1 裂隙灯显微镜检查双眼晶状体病变部位及范围记录格式

依据:PDF 第 8 页,B.1;PDF 第 8 页,B.2;PDF 第 8 页,B.3

前言中的条文性质

本标准的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依据:PDF 第 3 页,preface

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

表C.1按光谱范围、波长(nm)、照射时间(s)列出照射量(J/cm²)或辐照度(W/cm²)的职业接触限值;表中17项条件和值由以下17条问答(FAQ24—40)逐项展开,完整表格布局请以原PDF表C.1为准。t为照射时间,C_A和C_B根据表注2的波长范围计算或取定值。表格空白不表示零值。注意:正文A.1将可见光写为400 nm≤λ<780 nm,表C.1可见光行写为400~700 nm,应分别按相应原文使用,不把两处范围改写成一致。表C.1未列出波长700~1400 nm、照射时间10³~10⁴ s的组合;不从相邻行外推或补值。表注2规定:400~700 nm时C_A=1;700~1050 nm时C_A=10^[0.002(λ−700)];1050~1400 nm时C_A=5;400~550 nm时C_B=1;550~700 nm时C_B=10^[0.015(λ−550)],λ按nm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C.1

处理及岗位建议

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以对症治疗为主;根据临床类型及病情按眼科常规处理。晶状体混浊所致视功能障碍影响正常生活或工作时,可施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角膜损伤情况严重者和视网膜损伤者,应根据视功能情况决定是否调离激光工作岗位;确诊职业性激光性白内障者宜调离激光作业场所,定期复查,一般每年复查一次晶状体。

依据:PDF 第 6 页,5.1;PDF 第 6 页,5.2.2

激光限值与检查附录

眼部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使用国际视力表检查远近视力以及外眼、晶状体和眼底检查。晶状体和眼底的散瞳检查以排除高眼压为前提。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C.1,应按光谱范围、波长、照射时间选择照射量或辐照度,并按表注确定校正因子。

依据:PDF 第 8 页,B.1;PDF 第 8 页,B.2;PDF 第 8 页,B.3;PDF 第 9 页,C.1

关键问题问答

依据GBZ 288—2017,适用范围是什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激光引起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的诊断与处 理。

依据:PDF 第 5 页,1

依据GBZ 288—2017,引用文件及其版本适用规则是什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 部分:物理因素

依据:PDF 第 5 页,2

依据GBZ 288—2017,诊断原则要求哪些证据和排除条件?

3 诊断原则 有明确接触较大剂量激光职业史,以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为主要临床表现, 参考工作场所辐射强度的测量和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类似眼部疾病, 方可诊断。

依据:PDF 第 5 页,3

依据GBZ 288—2017,激光职业接触史怎样界定?

4.1 激光职业接触史 工作中因事故或意外接触激光(直射、反射或散射入眼),且激光波长和接触时间相应 的照射量或辐照度超过GBZ 2.2 规定的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或有激光所致眼损伤 的职业流行病学资料支持。

依据:PDF 第 5 页,4.1

依据GBZ 288—2017,角膜损伤的两类表现是什么?

4.2 角膜损伤 眼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角膜损伤: a)眼部出现明显的异物感、灼热感,并出现剧痛、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等眼部刺激症状。 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见角膜上皮脱落,呈细点状染色或有相互融合的片状染色。 b)眼部角膜实质层出现不同程度的点状或片状凝固性混浊,可伴有角膜变性坏死、溃疡凹 陷,甚至穿孔。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可见边界清楚的点状或圆盘状白色凝固斑,可伴有 点状或片状荧光染色;严重者可见界限清楚的白色圆柱形贯穿凹陷,从上皮到内皮甚至 全层发生混浊。

依据:PDF 第 5 页,4.2

依据GBZ 288—2017,晶状体损伤的表现是什么?

4.3 晶状体损伤(白内障) 晶状体周边部或前、后囊下皮质或(和)核出现灰白色或黄白色点状或线状、片状、条 状、楔状网状、环状、花瓣状、盘状等混浊,可伴有空泡。视力可减退。

依据:PDF 第 5 页,4.3

依据GBZ 288—2017,视网膜损伤的症状和检查表现是什么?

4.4 视网膜损伤 眼部出现不同程度视力下降,或眼前黑影,或视物变形,或出现暗点等症状。检查见视 网膜黄斑区中心凹反射较暗或消失,视网膜后极部可见不同程度的出血、水肿及渗出,可出 现裂孔及脱离等。

依据:PDF 第 6 页,4.4

依据GBZ 288—2017,治疗原则及晶状体手术条件是什么?

5.1 治疗原则 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以对症治疗为主。根据临床类型及病情,按眼科常规处理。如 晶状体混浊所致视功能障碍影响正常生活或工作,可施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

依据:PDF 第 6 页,5.1

依据GBZ 288—2017,较轻角膜损伤的脱离作业与恢复原工作条件是什么?

5.2.1 角膜损伤情况较轻者应脱离激光作业或休息1 d~2 d,重者可适当延长,多能完全 恢复,视力一般不受影响,痊愈后可以恢复原工作。

依据:PDF 第 6 页,5.2.1

依据GBZ 288—2017,严重角膜、视网膜损伤及职业性激光性白内障的岗位和复查要求是什么?

5.2.2 角膜损伤情况严重者和视网膜损伤者,应根据视功能情况,决定是否调离激光工作 岗位。确诊为职业性激光性白内障者,宜调离激光作业场所,定期复查,一般每年复查一次 晶状体。

依据:PDF 第 6 页,5.2.2

依据GBZ 288—2017,需要劳动能力鉴定时依据什么文件?

5.2.3 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 16180 处理。

依据:PDF 第 6 页,5.2.3

依据GBZ 288—2017,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在哪个附录?

6.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依据:PDF 第 6 页,6

依据GBZ 288—2017,眼部检查要求在哪个附录?

7. 眼部检查的要求 见附录B。

依据:PDF 第 6 页,7

依据GBZ 288—2017,眼直视激光束限值在哪个附录?

8. 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 见附录C。

依据:PDF 第 6 页,8

依据GBZ 288—2017,激光波长分类及其与眼损伤部位的关系是什么?

A.1 激光光谱范围广,波长范围为:200 nm≤λ≤1 mm。按光谱分类可分为紫外激光、可 见激光和红外激光,其波长分别为200 nm≤λ<400 nm、400 nm≤λ<780 nm和780 nm≤ λ≤1 mm。紫外激光的远紫外激光几乎全部被角膜和结膜吸收,只损伤角膜和结膜;近紫外 激光主要被晶状体所吸收,损伤晶状体。可见激光绝大部分透过眼屈光间质到达眼底,主要 引起视网膜损伤。红外激光的近红外激光依据波长不同对角膜、晶状体、视网膜和眼底均有 作用;中、远红外激光,主要被角膜吸收,引起角膜损伤。

依据:PDF 第 7 页,A.1

依据GBZ 288—2017,多个部位损伤时怎样使用本标准?

A.2 激光是光的特殊形式,其引起眼部损伤表现多样,但主要部位为角膜、晶状体和视网 膜。当损伤不只一个部位,可根据其损伤的主要部位,综合考虑,使用本标准来进行诊断。

依据:PDF 第 7 页,A.2

依据GBZ 288—2017,晶状体损伤诊断中职业史与健康监护档案有何意义?

A.3 激光所致晶状体损伤(白内障),其临床表现无特异性,与其他因素所致白内障难于 鉴别,因此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特别是上岗前和在岗期间晶状体情况,对诊断有一 定参考意义。

依据:PDF 第 7 页,A.3

依据GBZ 288—2017,诊断结论的损伤部位和眼别怎样表述?

A.4 职业性激光所致眼损伤诊断结论的表述是“职业性激光所致眼(部位)损伤(右/左/ 双)”。眼睛单一部位损伤的规范表述应为: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 伤(右/左/双);多处损伤的则列出涉及的相应部位,例如: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 体、视网膜)损伤(右/左/双)。

依据:PDF 第 7 页,A.4

依据GBZ 288—2017,视力检查有哪些年龄和视力条件?

B.1 眼科一般要求:详细询问病史,使用国际视力表检查远近视力,远视力不足1.0 者, 需要检查矫正视力。40 岁以上者不需要检查近视力。

依据:PDF 第 8 页,B.1

依据GBZ 288—2017,外眼及晶状体检查的次序和前提是什么?

B.2 外眼检查:按常规做外眼检查,依次检查结膜、角膜、虹膜及晶状体。1%荧光素染色 后在裂隙灯显微镜下仔细观察角膜情况,记录病变特征;排除高眼压情况下,用短效散瞳眼 药充分散大瞳孔,用裂隙灯显微镜分别检查双晶状体,记录病变特征,并按下列格式标示病 变部位及范围(见图B.1)。图B.1用于标示右眼、左眼晶状体病变部位及范围,并列有弥散光照明法和直接焦点照明法;完整记录版式请见原PDF第8页。有条件的诊断单位可根据所用设备,拍出最佳图像的晶状体照 片。

依据:PDF 第 8 页,B.2

依据GBZ 288—2017,眼底检查的前提及可选进一步检查是什么?

B.3 眼底检查:排除高眼压情况下,用短效散瞳眼药充分散大瞳孔,使用直接眼底镜分别 检查双眼底,记录病变特征。有条件的诊断单位可进行眼底照相、间接眼底镜、视野、眼底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和眼底荧光血管造影(FFA)等检查,以更好地了解视网膜损伤情 况。

依据:PDF 第 8 页,B.3

依据GBZ 288—2017,本标准各章的强制性与推荐性如何规定?

本标准的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依据:PDF 第 3 页,preface

依据GBZ 288—2017,表C.1包含哪些条件列、限值列和校正因子?

表C.1按光谱范围、波长(nm)、照射时间(s)列出照射量(J/cm²)或辐照度(W/cm²)的职业接触限值;表中17项条件和值由以下17条问答(FAQ24—40)逐项展开,完整表格布局请以原PDF表C.1为准。t为照射时间,C_A和C_B根据表注2的波长范围计算或取定值。表格空白不表示零值。注意:正文A.1将可见光写为400 nm≤λ<780 nm,表C.1可见光行写为400~700 nm,应分别按相应原文使用,不把两处范围改写成一致。表C.1未列出波长700~1400 nm、照射时间10³~10⁴ s的组合;不从相邻行外推或补值。表注2规定:400~700 nm时C_A=1;700~1050 nm时C_A=10^[0.002(λ−700)];1050~1400 nm时C_A=5;400~550 nm时C_B=1;550~700 nm时C_B=10^[0.015(λ−550)],λ按nm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C.1

依据GBZ288—2017表C.1,紫外线波长200~308nm、照射时间10^-9~3×10^4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200~308nm、照射时间10^-9~3×10^4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3×10^-3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紫外线波长309~314nm、照射时间10^-9~3×10^4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309~314nm、照射时间10^-9~3×10^4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6.3×10^-2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2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紫外线波长315~400nm、照射时间10^-9~10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315~400nm、照射时间10^-9~10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0.56t^(1/4)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3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紫外线波长315~400nm、照射时间10~10^3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315~400nm、照射时间10~10^3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1.0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4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紫外线波长315~400nm、照射时间10^3~3×10^4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315~400nm、照射时间10^3~3×10^4s条件下,辐照度限值为1×10^-3W/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5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可见光波长400~700nm、照射时间10^-9~1.2×10^-5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400~700nm、照射时间10^-9~1.2×10^-5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5×10^-7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6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可见光波长400~700nm、照射时间1.2×10^-5~10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400~700nm、照射时间1.2×10^-5~10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2.5t^(3/4)×10^-3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7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可见光波长400~700nm、照射时间10~10^4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400~700nm、照射时间10~10^4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1.4C_B×10^-2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8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可见光波长400~700nm、照射时间10^4~3×10^4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400~700nm、照射时间10^4~3×10^4s条件下,辐照度限值为1.4C_B×10^-6W/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9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红外线波长700~1050nm、照射时间10^-9~1.2×10^-5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700~1050nm、照射时间10^-9~1.2×10^-5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5C_A×10^-7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0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红外线波长700~1050nm、照射时间1.2×10^-5~10^3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700~1050nm、照射时间1.2×10^-5~10^3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2.5C_A t^(3/4)×10^-3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1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红外线波长1050~1400nm、照射时间10^-9~3×10^-5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1050~1400nm、照射时间10^-9~3×10^-5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5×10^-6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2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红外线波长1050~1400nm、照射时间3×10^-5~10^3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1050~1400nm、照射时间3×10^-5~10^3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12.5t^(3/4)×10^-3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3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红外线波长700~1400nm、照射时间10^4~3×10^4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700~1400nm、照射时间10^4~3×10^4s条件下,辐照度限值为4.44C_A×10^-4W/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4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远红外线波长1400~10^6nm、照射时间10^-9~10^-7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1400~10^6nm、照射时间10^-9~10^-7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0.01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5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远红外线波长1400~10^6nm、照射时间10^-7~10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1400~10^6nm、照射时间10^-7~10s条件下,照射量限值为0.56t^(1/4)J/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6行

依据GBZ288—2017表C.1,远红外线波长1400~10^6nm、照射时间>10s时采用哪一项限值?

该行在波长1400~10^6nm、照射时间>10s条件下,辐照度限值为0.1W/cm²。表中空白单元格不作零值解释;t为照射时间。涉及C_A或C_B时须按表注2的波长条件取值。

依据:PDF 第 9 页,表C.1第1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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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载明2017-05-18发布、2017-11-01实施。现行、替代或废止状态待确认。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7T22:41:05+08:00。PDF: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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