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24—2017

职业性减压病的诊断

适用于高气压环境作业人员急性减压病及减压性骨坏死的诊断与处理。急性减压病诊断关注减压后36 h内出现相应表现;骨坏死诊断结合高气压作业史、影像学和临床表现,按关节塌陷及相关表现分期。详细影像学阈值、治疗方案与岗位处理须依原文和相关规范核对。

GBZ 24—2017被代替发布:2017-09-30实施: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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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为高气压环境作业人员;涉及急性减压病和减压性骨坏死。

依据:PDF 第 3 页

诊断原则与分期

急性减压病要求高气压作业减压结束后36 h内出现与游离气泡有关的临床表现,并结合职业卫生调查、排除相似疾病。减压性骨坏死要求高气压作业史及影像学/临床证据。

依据:PDF 第 3 页;PDF 第 4 页

处理与岗位要求

标准含诊断分期、影像学附录和岗位处理条件;当前尚未逐项录入全部影像阈值和附录量值,勿将摘要当作完整诊断规则。

依据:PDF 第 5 页

关键问题问答

来源与版本

查看官方来源

NHC职业卫生目录列出 GBZ 24—2025,详情标题注明代替 GBZ 24—2017;本文件按历史版本保存。来源:https://www.nhc.gov.cn/wjw/pyl/wsbz.shtml (在浏览器可见列表中核验)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7T22:41:05+08:00。PDF: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