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169—2020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代替GBZ 169—2006、GBZ 156—2013)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程序、要求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诊断机构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GBZ 169—2020待核实发布:2020-04-03实施: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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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程序、要求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诊断机构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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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问题问答
来源与版本
卫健委详情页显示标准发布日期2020-04-03、实施日期2020-10-01;本次未独立核验其当前现行状态。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03:42:58+08:00。PDF: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