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已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及处理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接受职业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和接受过量应急照射人员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本轮仅依据范围页完成部分结构化,全文其余内容尚待完整解析。

GBZ112-2002废止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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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及处理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接受职业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和接受过量应急照射人员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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