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标准 · GBZ/T 191—2007

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

本标准规定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的定义或涵义,适用于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编写和实施,以及对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深入理解。该标准已由官方页面标注废止;当前解读限于范围条款。

GBZ/T 191—2007废止发布:2007-04-27实施: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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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的定义或涵义。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编写和实施,以及对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深入理解。

依据:PDF 第 3 页,1 范围

关键问题问答

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本标准规定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的定义或涵义。

依据:PDF 第 3 页,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哪些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编写和实施,以及对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的深入理解。

依据:PDF 第 3 页,1 范围

附录A和附录B属于什么性质?

前言注明,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

该标准由谁提出?

前言列明由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

该标准由谁批准?

前言列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

该标准的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是什么?

PDF封面列明发布日期为2007-04-27,实施日期为2007-12-01。

依据:PDF 第 1 页,封面;PDF 第 1 页,封面

该标准由哪些单位起草?

前言列明起草单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群星集团公司。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

该标准的起草人是谁?

前言列明起草人为刘长安、白光。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

来源与版本

查看官方来源

NHC 官方目录与详情标题均标注“已废止”。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11:37:57+08:00。PDF:3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