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生物限值
本标准规定职业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生物限值的生物监测指标、限值、检验方法,并在提示性附录说明适用对象、指标选择、结果解释和采样防污染。当前现行性尚未核实。
标准解读
1 范围
规定镉及其化合物职业接触的生物监测指标、限值及检验方法;适用于职业接触者。
依据:PDF 第 1 页,1
2 引用标准
引用WS/T 31、32、33—1996的尿镉方法,WS/T 34—1996的血镉方法及WS/T 97—1997的尿肌酐方法;不得把引用标准的测定方法写成本标准直接规定的空气限值。
依据: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2
3 生物监测指标和接触限值
表中尿镉生物限值为5 μmol/mol肌酐(5 μg/g肌酐),血镉为45 nmol/L(5 μg/L);采样时间均“不作严格规定”。
| 生物监测指标 | 生物限值 | 采样时间 |
|---|---|---|
| 尿镉 | 5 μmol/mol肌酐(5 μg/g肌酐) | 不作严格规定 |
| 血镉 | 45 nmol/L(5 μg/L) | 不作严格规定 |
依据:PDF 第 1 页,3;PDF 第 1 页,3;PDF 第 1 页,3
4.1 尿镉检验
尿镉按WS/T 31、WS/T 32或WS/T 33执行。
依据:PDF 第 1 页,4.1
4.2 血镉检验
血镉按WS/T 34执行。
依据:PDF 第 1 页,4.2
4.3 尿肌酐检验
尿肌酐按WS/T 97执行,用于尿镉结果的肌酐校正。
依据:PDF 第 1 页,4.3
A1 适用范围
提示性附录列镉及含镉合金冶炼、焊接、镍镉电池制造、颜料制造和金属镀镉等职业场景,排除环境污染所致镉接触人群。
依据:PDF 第 2 页,A1
A2 指标选择
尿镉主要反映体内负荷与肾镉浓度,血镉主要反映近期接触;长期与近期接触评估应配套使用两项指标。
依据:PDF 第 2 页,A2
A3.1 个体与群体评价
血镉和尿镉测定既可用于职业接触工人的个体评价,也可用于群体评价。
依据:PDF 第 2 页,A3.1
A3.2 结果组合的解释
两项同时超过限值提示过量接触与体负荷偏高;血镉>45 nmol/L、尿镉<5 μmol/mol肌酐主要提示近期过量接触;尿镉>5 μmol/mol肌酐、血镉<45 nmol/L则主要见于既往过量接触而近期减少或脱离接触。这里的“>”“<”与正文限值不是相同的边界陈述。
依据:PDF 第 2 页,A3.2;PDF 第 2 页,A3.2;PDF 第 2 页,A3.2
A3.3 联合车间空气监测
将血镉、尿镉与车间空气镉浓度监测结合,可较全面评价劳动卫生条件与接触水平。
依据:PDF 第 2 页,A3.3
A3.4 结果影响因素
肾脏疾病、严重贫血可分别影响尿镉和血镉结果;低浓度职业接触时长期吸烟可影响血镉浓度,评价须考虑。
依据:PDF 第 2 页,A3.4
A4.1 方法来源
尿镉、血镉及尿肌酐的检验方法为卫生部推荐的行业标准方法,尿镉测定方法可按条件任选其一。
依据:PDF 第 2 页,A4.1
A4.2 采样与防污染
因镉在体内生物半减期很长,血尿采样时间不作严格规定,但采样过程须严防污染。
依据:PDF 第 2 页,A4.2
关键问题问答
尿镉和血镉的生物限值各是多少?
尿镉为5 μmol/mol肌酐(5 μg/g肌酐);血镉为45 nmol/L(5 μg/L)。两者采样时间均不作严格规定。
依据:PDF 第 1 页,3;PDF 第 1 页,3
两项结果不一致时如何按附录解释?
血镉高而尿镉低主要提示近期过量接触;尿镉高而血镉低主要见于既往过量接触、近期减少或脱离接触。具体条件和严格大于、小于阈值见附录A3.2。
依据:PDF 第 2 页,A3.2;PDF 第 2 页,A3.2;PDF 第 2 页,A3.2
这两个指标应如何配套?
尿镉主要关联体内负荷及肾镉,血镉主要反映近期接触;附录建议配套使用。
依据:PDF 第 2 页,A2
来源与版本
官方详情列明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但未提供当前有效、替代或废止状态的核验依据,故保留unknown。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8T15:59:07.253802+00:00。PDF: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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