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标准 · WS/T 113—1999

职业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生物限值

本标准规定职业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生物限值的生物监测指标、限值、检验方法,并在提示性附录说明适用对象、指标选择、结果解释和采样防污染。当前现行性尚未核实。

WS/T 113—1999待核实发布:1999-01-21实施:199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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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

1 范围

规定镉及其化合物职业接触的生物监测指标、限值及检验方法;适用于职业接触者。

依据:PDF 第 1 页,1

2 引用标准

引用WS/T 31、32、33—1996的尿镉方法,WS/T 34—1996的血镉方法及WS/T 97—1997的尿肌酐方法;不得把引用标准的测定方法写成本标准直接规定的空气限值。

依据: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2

3 生物监测指标和接触限值

表中尿镉生物限值为5 μmol/mol肌酐(5 μg/g肌酐),血镉为45 nmol/L(5 μg/L);采样时间均“不作严格规定”。

生物监测指标生物限值采样时间
尿镉5 μmol/mol肌酐(5 μg/g肌酐)不作严格规定
血镉45 nmol/L(5 μg/L)不作严格规定

依据:PDF 第 1 页,3;PDF 第 1 页,3;PDF 第 1 页,3

4.1 尿镉检验

尿镉按WS/T 31、WS/T 32或WS/T 33执行。

依据:PDF 第 1 页,4.1

4.2 血镉检验

血镉按WS/T 34执行。

依据:PDF 第 1 页,4.2

4.3 尿肌酐检验

尿肌酐按WS/T 97执行,用于尿镉结果的肌酐校正。

依据:PDF 第 1 页,4.3

A1 适用范围

提示性附录列镉及含镉合金冶炼、焊接、镍镉电池制造、颜料制造和金属镀镉等职业场景,排除环境污染所致镉接触人群。

依据:PDF 第 2 页,A1

A2 指标选择

尿镉主要反映体内负荷与肾镉浓度,血镉主要反映近期接触;长期与近期接触评估应配套使用两项指标。

依据:PDF 第 2 页,A2

A3.1 个体与群体评价

血镉和尿镉测定既可用于职业接触工人的个体评价,也可用于群体评价。

依据:PDF 第 2 页,A3.1

A3.2 结果组合的解释

两项同时超过限值提示过量接触与体负荷偏高;血镉>45 nmol/L、尿镉<5 μmol/mol肌酐主要提示近期过量接触;尿镉>5 μmol/mol肌酐、血镉<45 nmol/L则主要见于既往过量接触而近期减少或脱离接触。这里的“>”“<”与正文限值不是相同的边界陈述。

依据:PDF 第 2 页,A3.2;PDF 第 2 页,A3.2;PDF 第 2 页,A3.2

A3.3 联合车间空气监测

将血镉、尿镉与车间空气镉浓度监测结合,可较全面评价劳动卫生条件与接触水平。

依据:PDF 第 2 页,A3.3

A3.4 结果影响因素

肾脏疾病、严重贫血可分别影响尿镉和血镉结果;低浓度职业接触时长期吸烟可影响血镉浓度,评价须考虑。

依据:PDF 第 2 页,A3.4

A4.1 方法来源

尿镉、血镉及尿肌酐的检验方法为卫生部推荐的行业标准方法,尿镉测定方法可按条件任选其一。

依据:PDF 第 2 页,A4.1

A4.2 采样与防污染

因镉在体内生物半减期很长,血尿采样时间不作严格规定,但采样过程须严防污染。

依据:PDF 第 2 页,A4.2

关键问题问答

尿镉和血镉的生物限值各是多少?

尿镉为5 μmol/mol肌酐(5 μg/g肌酐);血镉为45 nmol/L(5 μg/L)。两者采样时间均不作严格规定。

依据:PDF 第 1 页,3;PDF 第 1 页,3

两项结果不一致时如何按附录解释?

血镉高而尿镉低主要提示近期过量接触;尿镉高而血镉低主要见于既往过量接触、近期减少或脱离接触。具体条件和严格大于、小于阈值见附录A3.2。

依据:PDF 第 2 页,A3.2;PDF 第 2 页,A3.2;PDF 第 2 页,A3.2

这两个指标应如何配套?

尿镉主要关联体内负荷及肾镉,血镉主要反映近期接触;附录建议配套使用。

依据:PDF 第 2 页,A2

来源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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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8T15:59:07.253802+00:00。PDF: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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