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96—2011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放射性核素过量摄入所致内照射放射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适用于事故照射、应急照射后受到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疗照射以及核战争等情形下的受照人员也可参照诊断和处理。本解读目前限于范围条款,诊断分级、剂量估算、临床检查、处理原则与附录未逐项结构化,标准后续现行性未知。

GBZ 96—2011待核实发布:2011-11-23实施:20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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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放射性核素过量摄入所致内照射放射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适用于事故照射、应急照射后受到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疗照射以及核战争等情形下的受照人员也可参照诊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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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问题问答

GBZ 96—2011适用于哪些内照射人员?

适用于事故照射、应急照射后受到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疗照射及核战争等情形下的受照人员也可参照诊断和处理。标准是否仍现行尚未核实。

依据:PDF 第 3 页,1 范围

来源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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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情页显示本标准代替GBZ 96—2002,但本次未核实GBZ 96—2011此后是否被替代或废止。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10:37:38+08:00。PDF: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