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标准 · GBZ95-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已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白内障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离辐射所致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白内障。非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白内障可参照本标准诊断和治疗。 本轮仅依据范围页图像完成部分结构化,全文其余内容尚待完整解析。

GBZ95-2002废止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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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白内障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离辐射所致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白内障。非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白内障可参照本标准诊断和治疗。

依据:PDF 第 3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GBZ 95—2002 历史版适用于哪些人和哪些辐射引起的白内障?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第1章适用于电离辐射所致放射工作人员白内障,非放射工作人员可参照诊治。2.1所定义为X射线、γ射线、中子、高能β射线等电离辐射造成的晶状体混浊,不能把一切视力下降都称为放射性白内障。

依据:PDF 第 3 页,1;PDF 第 3 页,2.1

本版累积2 Gy是否足以单独确诊放射性白内障?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不足。第3章要求明确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大剂量外照射,或长期超过晶状体年剂量限值的历史和剂量档案;档案累积剂量在2 Gy以上且包含2 Gy。还须经过潜伏期发生混浊、符合形态特点、排除其他非放射因素,并结合健康档案综合分析。原文没有把潜伏期定为统一天数,2 Gy也不能代替其他条件。

依据:PDF 第 3 页,3

Ⅰ期晶状体混浊发生在哪里,图1主要对应什么形态?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4.1和图1对应后极部后囊下皮质内细点状混浊,排列成环行,可伴空泡;应保留位置、细点和环行形态,不能把“可伴”改为必有空泡。图1只辅助理解本期形态,不能脱离第3章诊断条件使用。

依据:PDF 第 3 页,4.1;图1

Ⅱ期和Ⅰ期的混浊形态有何不同,能否影响前极或视力?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4.2和图2为后极后囊下皮质内盘状混浊且伴空泡;严重时周围不规则条纹向赤道延伸,盘状混浊也可向深层扩展呈宝塔状。同时前极前囊下可有细点混浊及空泡,视力可能减退。不能只写后极盘状而漏掉前极和扩展条件。

依据:PDF 第 3 页,4.2;PDF 第 3 页,4.2跨页;PDF 第 4 页,4.2续;图2

Ⅲ期和Ⅳ期怎样区分?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4.3及图3:Ⅲ期后极后囊下呈蜂窝状混浊,后极致密、向赤道渐稀,伴空泡,可有彩虹点;前囊下混浊加重,有不同程度视力障碍。4.4:Ⅳ期为晶状体全部混浊并有严重视力障碍。不能仅凭“视力下降”区分两期。

依据:PDF 第 4 页,4.3;图3;PDF 第 4 页,4.4

鉴别诊断须排除哪些非放射性白内障?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第5章列:后囊下型老年性;高度近视、色素膜炎、视网膜色素变性等并发性;糖尿病、手足搐搦、长期类固醇等全身代谢相关;挫伤性;化学中毒及其他物理因素;先天性白内障。形态相似并不能跳过这些病因排查。

依据:PDF 第 4 页,5;PDF 第 4 页,5跨页;PDF 第 5 页,5续

原版在什么情况下考虑白内障摘除和人工晶体植入?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6.1先按一般白内障治疗原则给予药物;当晶状体混浊所致视力障碍影响正常生活或正常工作时,可施行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原文没有规定仅按分期自动手术,也未在该条给具体药物处方。

依据:PDF 第 5 页,6.1

职业性放射性白内障诊断后,工作安排和复查如何处理?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6.2按白内障程度及视力受损情况脱离放射线工作,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晶状体一般每半年至一年复查一次。该周期保留“一般”条件,不应写成所有病情一律一年才检查。

依据:PDF 第 5 页,6.2

资料性附录A对视力表、矫正视力和年龄作了什么规定?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A1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查远近视力,远视力不足1.0者需查矫正视力,40岁以上者不查近视力。应保留“不足1.0”和“40岁以上”原文字义;这是该历史版检查条款,不外推为当前眼科普遍规范。

依据:PDF 第 6 页,A1

裂隙灯检查应按什么解剖顺序进行?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A2要求按解剖顺序先查外眼,借助裂隙灯检查角膜、前房、虹膜及晶状体;本条不是只查晶状体混浊而省略其余眼部结构。

依据:PDF 第 6 页,A2

附录A3为什么分散瞳前后检查,须记录哪些内容?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断或治疗要求。A3先指触法查眼压、未散瞳查眼底,注意视乳头凹陷以除外青光眼;再用原文所称“托品酰胺”或其他快速散瞳剂充分散瞳,检眼镜查屈光间质及眼底,然后裂隙灯查晶状体,记录病变特征并绘示意图。药名按原印保留,本条未给剂量,不作为自行用药或检查操作指令。

依据:PDF 第 6 页,A3

来源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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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获取时间:2026-09-30T18:40:00+08:00。PDF: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