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式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起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车载式医用X 射线诊断系统进行影像诊断的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车载式医用X 射线诊断系统进行巡回体检和医学应急的放射防护。
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车载式医用X 射线诊断系统进行影像诊断的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车载式医用X 射线诊断系统进行巡回体检和医学应急的放射防护。
依据:PDF 第 4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GBZ 264—2015 适用于哪些车载检查,能把诊断车作为固定场所常规设备吗?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适用于车载式医用 X 射线诊断系统开展巡回体检和医学应急的放射防护。4.1 规定通常在这两种情形使用,不应作为固定场所的常规 X 射线诊断设备。
依据:PDF 第 4 页,1;PDF 第 5 页,4.1
车载式医用 X 射线诊断系统、车载机房和临时控制区分别是什么?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诊断系统是装有医用 X 射线设备、可在车厢内开展摄影或透视等活动的车辆;车载机房是车厢内实施医疗照射的隔室;临时控制区是工作时在车外划定、有明显边界标志、用于限制公众照射的防护区域。
依据:PDF 第 4 页,3.1;PDF 第 4 页,3.3;PDF 第 4 页,3.4
使用单位在车载 X 射线诊断中要负责哪些防护事项?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使用单位对放射防护全面负责,包括临时选址、配置仪器设备与防护设施、配备专业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以及制定落实管理制度与质量保证大纲。
依据:PDF 第 5 页,4.2;PDF 第 5 页,4.2a–e;PDF 第 5 页,4.2a–e
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照射应遵循什么原则?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应接受业务及放射防护培训,个人剂量监测按 GBZ 128,职业照射剂量按 GB 18871;对受检者须先确认检查正当性,在不影响诊断信息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照射、尽可能降低剂量。
依据:PDF 第 5 页,4.3–4.4;PDF 第 5 页,4.4;PDF 第 5 页,4.5
车载 X 射线设备的防护和影像质量控制分别按什么标准?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车载机的通用和专用防护性能按 GBZ 130;透视、摄影及透视摄影车载机影像质量按 WS 76,乳腺摄影按 GBZ 186,CR 系统按 GBZ 187。
依据:PDF 第 5 页,5.1;PDF 第 5 页,5.2;PDF 第 5 页,5.2
设备随机文件需要说明哪些放射防护信息?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应包括车外周围剂量当量率图、系统布局和防护设计图;专用或特殊场合设备还应写明各应用条件下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依据:PDF 第 5 页,5.3;PDF 第 5 页,5.3a–c;PDF 第 5 页,5.3c
车内机房如何隔室、屏蔽和操作?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车内至少分车载机房与工作人员隔室;车载机房须有固定屏蔽,除顶部和底部外,满足 GBZ 130 的机房屏蔽铅当量厚度要求。工作人员应隔室操作,并通过观察窗或监视设备观察受检者。
依据:PDF 第 5 页,6.1.1;PDF 第 5 页,6.1.2;PDF 第 5 页,6.1.4
车载机房外的剂量率或人员年剂量控制值是多少?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乳腺摄影车载机及有透视功能车载机,在附录 B 规定的透视检测条件下,各侧厢壁外表面 30 cm 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 2.5 μSv/h;其余类型车载摄影机房外人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不大于 0.25 mSv。这两个指标适用的设备和检测条件不同。
依据:PDF 第 5 页,6.1.3;PDF 第 5 页,6.1.3
车载机房的门窗、警示及受检者防护用品有什么要求?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门窗应与所在厢壁有相同铅当量;车内按需要配备性腺围裙或方巾、颈套、帽子等防护用品或辅助设施。机房门外须有电离辐射标志、警示说明和工作状态灯,门有闭门装置且状态灯与门有效联动。
依据:PDF 第 5 页,6.1.5;PDF 第 5 页,6.1.6;PDF 第 6 页,6.1.7
停车选址和车外临时控制区如何确定?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选址须考虑周围人员驻留,X 射线有用线束避开人员停留和流动方向。工作时依据随机文件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图或实测,以 2.5 μSv/h 为边界划设车外临时控制区,边界设置可见警告牌及电离辐射标志,区内不得有无关人员驻留。
依据:PDF 第 6 页,6.2.1;PDF 第 6 页,6.2.2;PDF 第 6 页,6.2.2
谁做车载系统防护检测、检测频次是什么?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验收检测和状态检测,并每年做一次防护检测;使用单位另对车载 X 射线机做防护性能和稳定性检测。检测内容与要求按标准列明的 WS 76、GBZ 130、GBZ 186、GBZ 187。
依据:PDF 第 6 页,7.1;PDF 第 6 页,7.1;PDF 第 6 页,7.1
车载系统防护检测点如何选择和布置?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先巡测,再选代表性点,检测点距地面(车内从地板计)130 cm。车内包括机房隔壁外、相通的门/观察窗/过道和人员常停留处;车外包括车头和车尾各 1 点、车身两侧至少各 3 点,以及主射束方向和巡测异常高点。
依据:PDF 第 6 页,7.2;PDF 第 6 页,7.2.1;PDF 第 6 页,7.2.2;PDF 第 6 页,7.2.2
防护检测结果如何表示,脉冲 X 射线怎样折算?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结果以周围剂量当量率给出;对脉冲式 X 射线源,须依据脉冲参数和重复频率折算成 1 h 的周围剂量当量。检测条件按规范性附录 B 设置。
依据:PDF 第 6 页,7.3;PDF 第 6 页,7.4;PDF 第 6 页,7.4
车载 X 射线检查中如何保护受检者和其他人员?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按检查类型选择设备、照射条件、照射野及防护用品,必要时告知并指导受检者穿戴。照射时,与诊疗无关人员不得在车载机房或临时控制区停留。
依据:PDF 第 6 页,8.1;PDF 第 6 页,8.2
附录 A 的车外剂量率图测点在哪里,间距和边界怎样标?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示意图中(1)至(16)号点距车厢外表面 30 cm、距地面 130 cm;点数可按实际增减,但间距一般不超过 1 m。摄影条件下还须给出 2.5 μSv/h 边界。
依据:PDF 第 7 页,附录A;PDF 第 7 页,附录A;PDF 第 7 页,附录A
附录 B 的水模体和照射野设定是多少?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规范性附录 B 规定水模体为 300 mm×300 mm×200 mm,照射野面积自动调整或调至 250 mm×200 mm;具体照射方式须再按表 B.1 配套选择检测条件和散射模体。
依据:PDF 第 8 页,附录B;PDF 第 8 页,附录B
表 B.1 的三类透视方式分别采用什么检测条件和散射模体?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普通荧光屏透视:70 kV、3 mA,水模;影像增强器或平板、无自动控制:70 kV、1 mA,水模;影像增强器或平板、有自动控制:自动,水模加 1.5 mmCu。
依据:PDF 第 8 页,表B.1;PDF 第 8 页,表B.1;PDF 第 8 页,表B.1;PDF 第 8 页,表B.1
表 B.1 的摄影与乳腺摄影怎样设置检测条件和模体?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诊疗或管理要求。无自动控制的普通摄影用常用曝光条件,原则上电流≥100 mA,水模;有自动控制的普通摄影用自动条件,原则上≥100 mA,水模加 1.5 mmCu。无自动控制的乳腺摄影用最大应用条件,有自动控制的用自动条件,均采用 6 cm 乳腺摄影检测专用模体。
依据:PDF 第 8 页,表B.1;PDF 第 8 页,表B.1;PDF 第 8 页,表B.1;PDF 第 8 页,表B.1;PDF 第 8 页,表B.1
来源与版本
卫健委官方详情标题明确标注自2020年10月1日起废止。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04:49:14+08:00。PDF: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