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177-2006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废止)

本标准规定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及其工作场所的辐射控制水平、辐射安全、操作防护和相关检测要求,适用于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对物品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现场紧急医学救护参照应用,不适用于其他医疗照射检查和工业X射线探伤。该标准已废止。当前解读仅覆盖范围条款,其他要求未完成结构化。

GBZ 177-2006废止发布:2006-11-03实施:200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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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以下简称检查系统)辐射控制水平、辐射安全及安全操 作等放射防护要求和有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对物品的现场安全检查。现场紧急医学救护参照应用。 不适用于其他医疗照射检查和工业X射线探伤。

依据:PDF 第 4 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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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详情页标题明确标注“自2020年10月1日起废止”。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18:09:17.204353+00:00。PDF: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