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
本标准了职业工作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以下简称“皮肤污染监测”)的原则、方法、结果评价及质量保证的基本要求。 本轮仅依据人工核对页结构化范围,全文其它章节、表格和数值仍待逐页复核。
标准解读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工作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以下简称“皮肤污染监测”)的原则、方法、结果评价及质量保证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工作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的个人监测与评价。
依据:PDF 第 4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GBZ 166—2005适用于什么监测,规定哪些环节?
适用于职业工作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的个人监测与评价,规定监测原则、方法、结果评价及质量保证。
依据:PDF 第 4 页,1
使用非密封源和密封源时,何时需要监测人员皮肤污染?
非密封源场所依审管部门要求监测操作人员;密封源场所一般不需监测,但发生或怀疑泄漏时要监测有关人员。挥发性物质导致空气污染等特殊情形可由场所监测估算皮肤污染;污染伴皮肤损伤时,监测不得延误医学处理。
依据:PDF 第 4 页,2.1a—d
皮肤污染个人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用于测量污染程度并判断与控制水平或剂量限值的符合情况;发现可能扩散到控制区外的污染并决定去污/防护;为过量照射后的健康监护、治疗提供信息;支持内照射个人评价计划和操作规程修订。
依据:PDF 第 4 页,2.2a—d
应检查人体和防护用品的哪些部位,并如何制定监测计划?
检查人体暴露部位,如手、足、头发,以及穿戴的防护用品和内衣。计划须规定监测范围/频率、方法/仪器及其测试校准维修、实施程序、结果计算评价和质量保证。
依据:PDF 第 4 页,2.3a—b;PDF 第 4 页,2.4a—e
常规皮肤污染监测面积和污染分布怎样处理?
按经验确定频率;皮肤污染常不均匀,尤其要注意手、足、颈等暴露部位,严重时测分布。常规皮肤与防护用品一般取100 cm²;较大或不均匀表面可取多个100 cm²平均,手可取300 cm²。严重超标后为皮肤剂量判断另用1 cm²,不能混用。
依据:PDF 第 4 页,3.1.1—3.1.3;PDF 第 6 页,4.2.2
直接监测皮肤污染时的巡测顺序和探头距离是什么?
一般先上后下、先前后背;全面巡测后重点查手、脸、颈、头发等暴露部位,必要时绘图标明污染分布。测α污染探头距表面≤0.5 cm;测β污染以2.5~5 cm为宜,并避免探头受污染。
依据:PDF 第 5 页,3.2a—b
直接测量时如何控制探头速度、饱和及本底干扰?
探头移动速度须匹配仪器读数响应时间;初始或持续污染大幅高于控制水平时注意饱和上限,必要时换更高量程。测点尽量避开辐射场干扰;α/β混合场可用有无薄吸收体的检测鉴别,低能β注意γ干扰;每次测量前后均测本底。
依据:PDF 第 5 页,3.2c—g
怎样选择皮肤污染监测仪、设置出口监测并校准?
根据待测α、β或β/γ类型选择足够灵敏且经有效计量校准的监测仪,综合探测面积、效率与本底。缓慢扩散场所可用手/鞋监测仪;可能大量或急剧扩散的场所可在出口设人员污染监测仪。监测仪至少每年检定或校准一次。
依据:PDF 第 5 页,3.3.1—3.3.4
皮肤放射性表面污染水平如何由计数计算?
按3.4,L=(Nᶜ/tᶜ-Nᵇ/tᵇ)/R=(nᶜ-nᵇ)/R,单位Bq/cm²。Nᶜ、Nᵇ分别是污染与本底累计计数;tᶜ、tᵇ为相应测量时间(s);nᶜ、nᵇ为相应计数率(计数/s);R为仪器校准系数,单位[(计数/s)/(Bq/cm²)]。公式须先减本底再除校准系数。
依据:PDF 第 5 页,3.4
本标准的职业皮肤剂量限值和表面污染控制依据是什么?
职业照射所致皮肤年当量剂量不超过500 mSv;皮肤及个人防护用品表面污染水平按规范性附录A表A控制。两者不是同一量,后者单位是Bq/cm²。
依据:PDF 第 5 页,4.1.1—4.1.2
皮肤污染不超过或仅略高于控制水平时,首要措施是什么?
一般无需估算皮肤当量剂量;先去除或减少污染,并视情况调查原因。不能仅因略超控制值就直接判定超皮肤剂量限值。
依据:PDF 第 6 页,4.2.1
初始或持续污染大大高于控制水平时,怎样评价皮肤剂量?
先控制污染源、去污并查因,必要时估算皮肤当量剂量。此时取多个1 cm²区域的平均值;估算本身较粗糙、只作定性处理,还需结合外照射、场所监测、污染原因和皮肤损伤症状。
依据:PDF 第 6 页,4.2.2
场所污染趋势及γ、β污染的皮肤剂量评估如何考虑?
很少污染的区域一旦发现污染,应调查控制污染源;常见污染区域可借变化趋势反映场所控制程度,明显皮肤污染时还应监测和消除场所污染。γ/β污染时标准要求综合Hp(10)与Hp(0.07):前者对应10 mm深处效应,后者对应皮肤表层0.07 mm;低于15 keV的γ以及α/β污染须特别注意。β表面污染吸收剂量可参附录B。
依据:PDF 第 6 页,4.2.3;PDF 第 6 页,4.2.4
皮肤污染监测工作如何保证质量?
由熟悉相关法规、标准和仪器操作的合格人员监测;使用工作正常、性能稳定且定期检定/校准和维修的设备;规范监测记录、校核、报告签发以及档案管理保存。
依据:PDF 第 6 页,5a—c
附录A表A中各类表面的α/β污染控制水平如何查?
单位Bq/cm²,列序为α极毒性/α一般性/β: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控制区4/4×10¹/4×10¹,监督区4×10⁻¹/4/4;工作服、手套、工作鞋控制区与监督区共用4×10⁻¹/4×10⁻¹/4;手、皮肤、内衣、工作袜4×10⁻²/4×10⁻²/4×10⁻¹。控制区脚注排除区内高污染子区。必须按表面类型、区和核素毒性列选用。
依据:PDF 第 7 页,表A
表A的控制值应用时,固定/松散污染、清洗与面积怎样处理?
表值为固定与松散污染总和。手、皮肤、内衣、工作袜污染应及时清洗并尽可能至本底;其他防护用品超过表值也及时去污。皮肤与工作服通常按100 cm²平均,手取300 cm²。
依据:PDF 第 7 页,A.2a—b、f
附录A对低能β、特定核素和氚有哪些特殊控制值?
β最大能量<0.3 MeV者可取表A数值的5倍;²²⁷Ac、²¹⁰Pb、²²⁸Ra等虽属β放射性物质,按α列执行;氚和氚化水可取表A数值的10倍。应连同适用条件一起查表,不把倍数套到其他核素。
依据:PDF 第 7 页,A.2c—e
附录B的β污染皮肤吸收剂量表如何按能量和深度查,完整值是什么?
表B为单位表面污染(1 Bq/cm²)在不同β最大能量和皮肤深度下的吸收剂量率系数,单位[(μGy/h)/(Bq/cm²)]。列为深度0.01/0.07/0.5/1.0/5.0 mm,行以MeV表示,原表“—”表示该格未给值:0.1:0.33/0.005/—/—/—;0.2:0.56/0.09/—/—/—;0.4:0.56/0.20/0.007/—/—;0.6:0.52/0.25/0.04/0.005/—;0.8:0.50/0.27/0.06/0.02/—;1.0:0.49/0.28/0.08/0.03/—;1.2:0.48/0.28/0.10/0.05/—;1.4:0.47/0.28/0.11/0.06/0.005;1.6:0.39/0.25/0.12/0.07/0.001;1.8:0.38/0.26/0.12/0.08/0.003;2.0:0.38/0.26/0.13/0.09/0.004;2.2:0.38/0.26/0.13/0.09/0.006;2.4:0.38/0.26/0.14/0.10/0.01;2.6:0.38/0.26/0.14/0.10/0.01;2.8:0.38/0.26/0.14/0.10/0.01;3.0:0.38/0.26/0.14/0.11/0.02。以实际能量和深度交叉定位,不内插未列条件。
依据:PDF 第 8 页,表B
来源与版本
官方详情页未明确显示现行/废止状态;保留 unknown。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19:20:09.485255+00:00。PDF: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