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43-2002)
本标准规定了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以下简称检查系统)的辐射水平控制、安全设施、操作、监测 与检查等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下列类型的辐射对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列车进行扫描成像的检查系统: ———加速器(最大电子能量小于10MeV)产生的X 射线; ———密封放射源释放的γ射线; ———(D,D)和(D,T)反应产生的快中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X 射线机的检查系统、背散射式的检查系统及计算机断层扫描检查系统。
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以下简称检查系统)的辐射水平控制、安全设施、操作、监测 与检查等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下列类型的辐射对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列车进行扫描成像的检查系统: ———加速器(最大电子能量小于10MeV)产生的X 射线; ———密封放射源释放的γ射线; ———(D,D)和(D,T)反应产生的快中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X 射线机的检查系统、背散射式的检查系统及计算机断层扫描检查系统。
依据:PDF 第 4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GBZ 143—2015适用于哪些货物/车辆检查系统,哪些系统排除?
适用于对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列车扫描成像的系统,辐射源可为最大电子能量小于10 MeV的加速器X射线、密封源γ射线或(D,D)/(D,T)快中子;X射线机检查系统、背散射系统及CT系统不适用。第2章列GB 4075、GB 7465、GB 11806、GB 18871—2002和GBZ 114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依据:PDF 第 4 页,1;PDF 第 4 页,1;PDF 第 4 页,1;PDF 第 4 页,1;PDF 第 4 页,2;PDF 第 4 页,2;PDF 第 4 页,2;PDF 第 4 页,2;PDF 第 4 页,2
“控制区”“监督区”“有用线束区”和“泄漏辐射”分别指什么?
控制区须采取专门防护或安全措施,监督区通常不需专门措施但需持续检查职业照射条件;有用线束区为经准直后用于成像的初级线束覆盖区,泄漏辐射为穿过屏蔽体或从缝隙逸出的辐射。系统包括辐射源、探测器等,辐射源箱还包括屏蔽体、准直器和快门。
依据:PDF 第 4 页,3.1;PDF 第 4 页,3.5;PDF 第 5 页,3.7;PDF 第 5 页,3.8;PDF 第 5 页,3.10;PDF 第 5 页,3.11
检查系统按射线源、结构和检查对象如何分类?
射线源分X射线、γ射线和中子;结构分辐射源/探测器固定而被检物移动的固定式,与被检物固定、源和探测器移动的移动式;对象分无司机货物/车辆、可避让司机的货运车辆、可避让车头的货运列车。
依据:PDF 第 5 页,4.1;PDF 第 5 页,4.2;PDF 第 5 页,4.2;PDF 第 5 页,4.3;PDF 第 6 页,4.3;PDF 第 6 页,4.3
无人驾驶、有人驾驶车辆及列车的控制区怎样划定?
无人驾驶货物/车辆系统将源室及周围剂量当量率>40 μSv/h区域划控制区;有人驾驶货运车辆将源室及有用线束两侧距中心轴至少1 m区域划控制区;有人驾驶货运列车对应至少10 m。各类控制区外周围剂量当量率>2.5 μSv/h区域为监督区;与辐射源同车的控制室也划监督区。
依据:PDF 第 6 页,5.1a;PDF 第 6 页,5.1a;PDF 第 6 页,5.1b;PDF 第 6 页,5.1c;PDF 第 6 页,5.1d
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人员、公众个人剂量如何规定?
源箱和辐射工作场所边界须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符合GB 18871—2002附录F;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公众照射剂量限值按GB 18871执行,并制定年度剂量管理目标。该标准没有在6.1另给具体年度数值。
依据:PDF 第 6 页,5.2;PDF 第 6 页,5.2;PDF 第 6 页,6.1
加速器辐射源箱的泄漏率限值如何按结构区分?
无建筑物屏蔽的移动式系统,加速器源箱泄漏率≤2×10⁻⁵;其他情况≤1×10⁻³。泄漏率是有用线束外距靶1 m、任意100 cm²平均空气比释动能(率)与同距无屏蔽有用线束中心轴值之比。
依据:PDF 第 6 页,6.2.1;PDF 第 5 页,3.12
γ辐射源箱表1的固定式、移动式泄漏控制值是多少?
表1单位mSv/h。固定式在箱体表面5 cm处≤1、1 m处≤0.1;移动式对应≤0.5和≤0.02。原PDF文字层拆开“0.1、0.5、0.02”小数,数值按物理页表格核对。
依据:PDF 第 6 页,6.2.2表1;PDF 第 6 页,6.2.2表1;PDF 第 6 页,6.2.2表1
中子源箱和监督区边界的辐射水平怎样判定?
中子源箱泄漏辐射须满足6.3场所辐射水平及8.4.1维修要求;检查系统监督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2.5 μSv/h。边界测试对中子系统须同时考虑中子和光子之和。
依据:PDF 第 7 页,6.2.3;PDF 第 7 页,6.3.1;PDF 第 13 页,附录B B.3
有人驾驶系统的驾驶员一次通过剂量和控制室剂量率是多少?
驾驶员位置一次通过周围剂量当量≤0.1 μSv;控制室内周围剂量当量率≤2.5 μSv/h,操作人员操作位置≤1.0 μSv/h。一次通过与每小时的单位不能混用。
依据:PDF 第 7 页,6.3.2;PDF 第 7 页,6.3.3
出束控制、门联锁、急停和加速器剂量联锁应如何动作?
只有出束开关处工作位才可出束;任一源室门、控制区门、源箱盖板或同车控制室门打开时均不得出束。任一急停触发即停束,须就地复位才能重启;X射线加速器输出剂量超预定值应自动停束。
依据:PDF 第 7 页,7.1.1;PDF 第 7 页,7.1.2;PDF 第 7 页,7.1.3;PDF 第 7 页,7.1.4
场所应配置哪些声光、视频和广播安全装置?
声光报警至少显示出束和待机,出束时红灯闪烁并响铃;摄像装置观察人员驻留和设备状态;操作台广播与现场扬声器用于提醒撤离。
依据:PDF 第 7 页,7.2.1;PDF 第 7 页,7.2.2;PDF 第 8 页,7.2.3
个人剂量报警、加速器输出和γ源箱需要什么监测仪表?
按系统配置个人剂量报警仪及剂量率巡检仪;X射线加速器出口实时监测输出剂量并在操作台显示剂量率;γ源箱在源泄漏使剂量超过报警阈值时应实时报警。
依据:PDF 第 8 页,7.2.4;PDF 第 8 页,7.2.4;PDF 第 8 页,7.2.4
有人驾驶货车如何自动避让司机,停车或倒车时能出束吗?
须识别允许车型、排除行人;自动探测车辆位置,司机驾驶位离开控制区才出束;低于最低许可车速、停车或倒车时不得出束或立即停束;连续出束到预定时间也自动停束。
依据:PDF 第 8 页,7.3.1a;PDF 第 8 页,7.3.1b;PDF 第 8 页,7.3.1c;PDF 第 8 页,7.3.1d
有人驾驶货车通道应有哪些警示标识?
须醒目标出可检或禁检车型、车速上下限、保持车距、禁止停车倒车、禁止箱内有人,以及禁止无关人员穿行或随车进入通道。
依据:PDF 第 8 页,7.3.2a;PDF 第 8 页,7.3.2b;PDF 第 8 页,7.3.2c;PDF 第 8 页,7.3.2d;PDF 第 8 页,7.3.2e
有人驾驶货运列车的避让、停束与标识有什么不同?
须识别允许货列,客列和行人不得触发出束;列车位置探测确保司机离开控制区,低速或停车不得出束或立即停束,连续出束超预定时间自动停止。场所还应有速度上下限与禁止无关人员穿行/随车进入标识。
依据:PDF 第 8 页,7.4.1a;PDF 第 8 页,7.4.1b;PDF 第 8 页,7.4.1c;PDF 第 8 页,7.4.1d;PDF 第 9 页,7.4.2
γ射线系统对密封源、快门和保卫设施有什么附加要求?
密封源活度级别按GB 7465、安全性能按GB 4075;快门只有通电时可开启,断电自动关闭;只有快门关闭时才可开源室或源箱门。工作及储存场所还需防火、防盗、防破坏设施和手动关闭故障快门的应急工具等。
依据:PDF 第 9 页,7.5.1;PDF 第 9 页,7.5.2;PDF 第 9 页,7.5.3;PDF 第 9 页,7.5.4;PDF 第 9 页,7.5.5
辐射源室通风要达到什么臭氧条件?
7.6要求良好通风,使臭氧浓度低于0.3 mg/m³;排风速率按可能产生的臭氧浓度及工作需要确定。这是源室通风要求,不是对个人职业接触限值的补充。
依据:PDF 第 9 页,7.6
每天开机前、每次出束前及入场时操作人员应做什么?
除工作需要应在监督区外;每天运行前依表A.1检查系统正常;每次出束前确认控制区无人;进入辐射工作场所前确认源未出束并携个人剂量报警仪。
依据:PDF 第 9 页,8.1.1;PDF 第 9 页,8.1.2;PDF 第 9 页,8.1.3;PDF 第 9 页,8.1.4
运行中发现异常或急停后,何时能重启?
运行时通过监视器观察场所,异常立即停束;故障或急停后,原因未查明且维修未结束前禁止重启。每天结束取下出束控制钥匙交安全管理人员保管,并做好记录。
依据:PDF 第 9 页,8.1.5;PDF 第 9 页,8.1.6;PDF 第 9 页,8.1.7
安装维修人员可否临时解除安全联锁?
人员须通过放射防护培训考核和厂商专业技术培训;调试/维修若需解除联锁,应先获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设醒目警示牌,结束后先恢复联锁并确认系统正常才能使用。
依据:PDF 第 9 页,8.2.1;PDF 第 9 页,8.2.2
γ系统停止工作及换源时有哪些辐射防护要求?
工作结束测源位置和快门状态;不工作时可达区域周围剂量当量率<2.5 μSv/h。换源用便于转移且具屏蔽效果的辅助设备,操作者一次换源所受剂量≤500 μSv;退役源由供应单位回收或按规定处置,运输遵GB 11806。
依据:PDF 第 9 页,8.3.1;PDF 第 9 页,8.3.2;PDF 第 9 页,8.3.3;PDF 第 10 页,8.3.3;PDF 第 10 页,8.3.4;PDF 第 10 页,8.3.5
维修中子检查系统前的剂量率门槛和换下部件如何处理?
维修前监测操作位置,周围剂量当量率<40 μSv/h方可操作;被更换的靶及含感生放射性的部件按国家规定处理或处置。
依据:PDF 第 10 页,8.4.1;PDF 第 10 页,8.4.2
辐射防护监测用什么方法和仪器管理要求?
项目及周期依附录A,评价按第6、7章;方法依附录B。监测仪器须依法检定或校准、在有效期内使用,并记录使用状况。
依据:PDF 第 10 页,9.1.1;PDF 第 10 页,9.1.2
出厂、正式运营前及γ系统换源后分别由谁检查什么?
出厂前生产单位依附录A对设备放射防护性能全面型式试验;正式使用前运营单位委托有资质机构验收并经审管部门合格;γ系统换源后监测源箱泄漏、外表面污染和场所辐射水平,非固定性污染结果按GBZ 114。
依据:PDF 第 10 页,9.2.1;PDF 第 10 页,9.2.2;PDF 第 10 页,9.2.3
常规监测及检查周期如何安排?
运营单位运行中定期监测排险;表A.1要求出束开关、门联锁、急停、监视/声光和辐射仪表每天检查,其他安全设施适时检查;边界和控制室剂量率每1年由有资质机构监测。出厂前源箱泄漏由生产单位检查,运营前由运营单位委托有资质机构验收场所水平和安全设施;换源监测适时进行。
依据:PDF 第 10 页,9.3;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PDF 第 11 页,附录A表A.1
附录B如何测加速器源箱泄漏率?
先测本底、调最大输出并记录距靶1 m的有用线束中心轴输出;用至少5个什值层厚度铅块挡前端出束缝,在以靶为心半径1 m球面选点,B/C/D每面至少8点;各点不超过100 cm²面积平均,计算与输出剂量率之比,最大测试结果须符合6.2.1。
依据:PDF 第 12 页,附录B B.1.1;PDF 第 12 页,附录B B.1.2a;PDF 第 12 页,附录B B.1.2b;PDF 第 12 页,附录B B.1.2c;PDF 第 12 页,附录B B.1.2d;PDF 第 12 页,附录B B.1.2e;PDF 第 12 页,附录B B.1.2f;PDF 第 12 页,附录B B.1.2g
附录B如何测γ源箱5 cm及1 m泄漏值?
源箱须锁定且关闭快门;在箱表面5 cm和1 m处六个面取点,每面至少6点,在不超过100 cm²范围取平均;监测结果乘额定活度/监测时活度,换算额定活度状态,再按表1限值判断。
依据:PDF 第 13 页,附录B B.2.2a;PDF 第 13 页,附录B B.2.2b;PDF 第 13 页,附录B B.2.2c;PDF 第 13 页,附录B B.2.2d
附录B怎样测监督区边界辐射水平,如何处理本底和中子?
测外边界天然本底,源设最大输出并记录距源1 m输出,保持辐射源静止,用空集装箱或车辆中部置于有用线束区,测边界剂量率后扣本底;中子系统还须测中子与光子两部分,并以两者之和判断6.3.1。
依据:PDF 第 13 页,附录B B.3.2a;PDF 第 13 页,附录B B.3.2b;PDF 第 13 页,附录B B.3.2d;PDF 第 13 页,附录B B.3.2e;PDF 第 13 页,附录B B.3.2f;PDF 第 13 页,附录B B.3.2g
驾驶员一次通过剂量怎样按附录B测算?
将辐射源调至最大工作输出并记录有用线束中心轴距源1 m处输出剂量率,再将检测仪器置于驾驶员位置,按标准扫描速度至少扫描20次;累积周围剂量当量扣除该测量时段天然本底,再除扫描次数,得到一次通过值,与0.1 μSv限值比较。
依据:PDF 第 14 页,附录B B.4.2;PDF 第 14 页,附录B B.4.2;PDF 第 14 页,附录B B.4.2;PDF 第 7 页,6.3.2
控制室和操作位置周围剂量当量率如何测试?
先测室内与操作位本底,源设最大输出,保持辐射源静止,将空集装箱/车辆中部置于有用线束区,测两处剂量率并扣本底;中子系统须把中子与光子剂量率相加,再按6.3.3各自限值判断。
依据:PDF 第 14 页,附录B B.5.2a;PDF 第 14 页,附录B B.5.2b;PDF 第 14 页,附录B B.5.2d;PDF 第 14 页,附录B B.5.2e;PDF 第 14 页,附录B B.5.2f;PDF 第 14 页,附录B B.5.2g
来源与版本
卫健委详情页显示发布日期2015-01-13、实施日期2015-06-01;当前现行状态未独立核验,保留unknown。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04:49:15+08:00。PDF: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