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标准 · GBZ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空勤人员所受宇宙辐射职业照射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各类民用航空飞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及其空勤人员。外交信使 等经常乘喷气式飞机执行公务的人员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飞行高度在8000m 以下的空勤人员。 本轮仅依据范围页完成部分结构化,全文其余内容尚待完整解析。

GBZ140-2002待核实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下载标准 PDF(原始版)

标准解读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勤人员所受宇宙辐射职业照射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各类民用航空飞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及其空勤人员。外交信使 等经常乘喷气式飞机执行公务的人员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飞行高度在8000m 以下的空勤人员。

依据:PDF 第 4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GBZ 140—2002适用于哪些人员,8000 m以下飞行是否适用?

该版面向民用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及其空勤人员;经常乘喷气式飞机执行公务的外交信使等可参考。原文明确不适用于飞行高度在8000 m以下的空勤人员。

依据:PDF 第 4 页,1;PDF 第 4 页,1

“空勤人员”“飞行高度”和“飞行时间”怎样界定?

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人员、飞行通信员和乘务员;飞行高度指爬升完成后的巡航高度;飞行时间从航空器为准备起飞借自身动力开始移动算到飞行结束停止移动。宇宙辐射来自太阳和外层空间,随高度和纬度变化。第2.3条将职业照射定义为工作过程中所受照射,排除法规、标准已排除的照射及按规定可豁免的实践或源;第2.4条的承运人指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使用最大起飞全重5700 kg以上多发动机航空器经营定期或不定期航空客货(邮)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依据:PDF 第 4 页,2.1;PDF 第 4 页,2.2;PDF 第 4 页,2.5;PDF 第 4 页,2.6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职业照射的年度有效剂量上限是多少?

第3.1条规定有效剂量不得超过20 mSv/a。它是该版空勤人员职业照射控制标准,不能以附录航线示例剂量代替。

依据:PDF 第 4 页,3.1

女性空勤人员发现妊娠后,剂量和排班如何控制?

从发现妊娠之日起到余下孕期,腹部表面(下躯干)累积接受剂量不得超过1 mSv;本人应及时报告,承运人补充控制并调整空勤工作。原文同时明确不能以妊娠为拒绝继续工作的理由。

依据:PDF 第 4 页,3.2;PDF 第 5 页,4.4;PDF 第 5 页,5.4

承运人需要向空勤人员告知什么辐射风险?

承运人应开展航空飞行辐射安全教育,解释宇宙辐射职业照射的可能危险;女性雇员还应知晓妊娠期间的特殊控制。

依据:PDF 第 4 页,4.1

可怎样评估机组宇宙辐射剂量,软件如何验证?

可在机舱用仪器实测,也可用经验证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软件估算所有飞行安排中的直接、间接电离辐射成分;软件应能重复附录A表A1、A2的结果,有条件时再以有源或无源探测器核查典型航班与航线。

依据:PDF 第 4 页,4.2;PDF 第 4 页,4.2;PDF 第 4 页,4.2;PDF 第 4 页,4.2

预计年剂量低于1、1~5或超过5 mSv时分别采取什么措施?

排班应考虑降低剂量。低于1 mSv/a无须进一步控制;预计1~5 mSv/a需个人估算或监测并告知本人;预计可能超过5 mSv/a需特别控制,调整或轮换航线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依据:PDF 第 5 页,4.3;PDF 第 5 页,5.1;PDF 第 5 页,5.2;PDF 第 5 页,5.2

15 km以下与15 km以上航线的监测要求有何不同?

低于15 km的航线可用软件估算;大于15 km的航线除软件估算外,机舱应有能预警宇宙辐射剂量率突然升高的主动式监测器,必要时及时降低飞行高度。原文没有明确恰为15 km时的分类。

依据:PDF 第 5 页,5.3;PDF 第 5 页,5.3;PDF 第 5 页,5.3;PDF 第 5 页,5.3

附录A表A1有哪些短航线剂量数据,适用什么假设?

表A1按“航线:分钟,单程μSv,每1000小时mSv”列为北京—广州180,6.8,2.3;北京—上海115,4.1,2.2;北京—东京205,8.9,2.6;广州—上海120,3.8,1.9;上海—广州120,3.7,1.8;上海—成都140,4.8,2.1;上海—昆明185,6.5,2.1。它假设11.0 km巡航、爬升和下降各20分钟,取1999年平均值,估算误差约±20%,用于验证软件。

依据: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注;PDF 第 6 页,附录A表A1注

附录A表A2有哪些长航线剂量数据,适用什么假设?

表A2按“航线:分钟,单程μSv,每1000小时mSv”列为北京—旧金山460,43,5.6;北京—哥本哈根535,40,6.0;北京—布鲁塞尔665,68,6.2;北京—巴黎650,66,6.2;上海—温哥华650,66,6.2;上海—布鲁塞尔845,82,5.8;广州—墨尔本550,27,3.0;广州—阿姆斯特丹860,76,5.3;斯得哥尔摩—东京605,51,5.0;法兰克福—曼谷630,30,2.9;阿姆斯特丹—温哥华645,70,6.6;布鲁塞尔—新加坡675,30,2.7。假设50%飞行时间在11.0 km、50%在12.5 km,爬升/下降各30分钟,时刻表含地面时间;国外航线为太阳活动最小估算、中国起点为1999年平均,误差约±20%。

依据: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注;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注;PDF 第 6 页,附录A表A2注

附录B表B1在8~15 km的1 mSv参考飞行小时数如何查?

表B1按“高度km:北地磁纬度60°小时数/赤道0°小时数”列出8:620/1330,9:440/980,10:330/750,11:250/600,12:200/490,13:160/420,14:140/380,15:120/350。数据是在CARI-3太阳电位500 MV、接近太阳活动最小条件下估计,约±20%不确定度;不是任一现时航线的实时剂量。

依据: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注(2);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注(2)

表B1的地磁纬度怎样计算,其他纬度能直接套用两端小时数吗?

注(1)给地磁纬度λm的原印公式:λm=sin b° cos 11.7°+cos b° sin 11.7° cos(a°-291°),其中a为经度、b为纬度。注(2)要求其他纬度按表中两端飞行时间线性内插估计;北地磁纬度60°和赤道是同高度剂量最大与最小两种极限情况。公式按原图转录,不进一步推导。

依据: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注(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注(1);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注(2);PDF 第 7 页,附录B表B1注(2)

来源与版本

查看官方来源

官方目录/详情标题未明确说明现行状态,保留unknown。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30T04:25:50+08:00。PDF: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