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已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践中医用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不包括远距离治疗用GBq量级以上废弃密封放射源的管理。 本轮仅依据范围页图像完成部分结构化,全文其他章节、表格、附录和量值仍待完整解析。

GBZ133-2002废止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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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践中医用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不包括远距离治疗用GBq量级以上废弃密封放射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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