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120-2002
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已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临床核医学应用放射性核素和药物进行诊断和治疗(不包括敷贴治疗)的单位和工作人员。 本轮仅依据范围页完成部分结构化,全文其余内容尚待完整解析。
GBZ120-2002废止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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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临床核医学应用放射性核素和药物进行诊断和治疗(不包括敷贴治疗)的单位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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