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18—2002、GBZ 142—2002)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中子发生器进行油气田测井的放射防护要求和检测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中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中子发生器进行油气田测井实践的放射防 护与检测。
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中子发生器进行油气田测井的放射防护要求和检测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中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中子发生器进行油气田测井实践的放射防 护与检测。
依据:PDF 第 4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GBZ 118—2020适用于哪些油气田测井活动?
适用于油气田中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中子发生器进行测井的放射防护与检测;标准规定这三类实践的防护要求和检测要求。
依据:PDF 第 4 页,1
本标准引用哪些防护和运输标准,注日期与未注日期引用如何适用?
第2章引用GB 2894、GB 4075、GB 11806、GB 11930、GB 14500、GB 18871、GBZ 128和SY/T 5419。注日期引用只用所注版本;未注日期引用适用最新版本及修改单。
依据:PDF 第 4 页,2
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中子管、中子发生器和井下释放器如何区分?
放射源是永久密封或严密包层且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没有这种永久密封或紧密固结。中子管把离子源、加速系统、靶和气压调节系统封在管内;测井中子发生器由中子管及其外接电路组成。放射性示踪测井向井内注入非密封示踪剂,井下释放器用于携带示踪剂并在井内定点或定时释放。
依据:PDF 第 4 页,3.2–3.3;PDF 第 5 页,3.4–3.7
测井放射源投入使用前应具备哪些标识和说明资料?
应符合GB 4075的油气田测井放射源要求并保证密封可靠;标有源编号、核素(中子源包括靶核素)名称或符号。说明资料至少含编号、核素、活度、辐射类型、辐射输出量率或注量率及测量日期、表面污染与泄漏检测结果和日期。
依据:PDF 第 5 页,4.1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测井如何选核素、减少照射并确定工作场所管理级别?
满足测井技术要求时,优先较低毒性、较低γ能量和较短半衰期的核素,并尽量降低使用与贮存活度;采用远距、机械化、自动或密闭操作,缩短时间,及时处污、减废并防事故。工作场所按GB 18871及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级管理,不能只凭核素名称判级。
依据:PDF 第 5 页,4.2
新测井技术正式操作前和日常自检装备有哪些要求?
新技术或新方法先经模拟试验证实可行,再由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专家确认操作规程,方可正式操作。单位按所用源、非密封物质及中子发生器类别配外照射和污染检测等自检设备,并为放射工作人员配相应个人剂量报警仪等防护用品。
依据:PDF 第 5 页,4.3–4.4;PDF 第 5 页,4.4
测井源罐为何要求单源单罐,标签和β射线屏蔽应怎样设置?
源罐应便于搬运、取放且可锁定,实行单源单罐;外表面标明源编码、核素、出厂活度和时间,并有电离辐射标志及使用单位名称。β核素容器壁厚须大于β射线在该材料中的最大射程;β最大能量超过1 MeV时,还须考虑韧致辐射屏蔽。
依据:PDF 第 6 页,5.1.1
源库的建筑条件、外部剂量率及机械提升设备门槛是什么?
源库应为独立建筑,四周设围墙,围内禁止非放射工作人员居住办公或放易燃易爆物;库内有照明、通风和警示,不得进食饮水吸烟。墙体、门窗和室顶等屏蔽体外30 cm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2.5 μSv/h。贮存大于185 GBq中子源或大于18.5 GBq γ源时,应设机械提升与传送设备。
依据:PDF 第 6 页,5.1.2
哪些源必须放在贮源坑,坑深、标签及出入库记录有什么要求?
活度大于185 GBq的中子源或大于18.5 GBq的γ源均放贮源坑(池);坑深不小于100 cm且有防护盖,源箱按源种类和设计最大活度屏蔽。坑、箱外要标源编码、核素、出厂活度、时间和贮存/取出记录。源库专人保管、双人双锁,建台账和出入记录、定期盘点,源罐每次出入库要用仪器确认有无放射源并记录。
依据:PDF 第 6 页,5.1.3;PDF 第 6 页,5.1.5
示踪剂内容器和井下释放器需要怎样的包装、标签与说明?
示踪剂置于严密盖封、坚韧不易破裂且密封良好的内容器,再按辐射特性置入屏蔽贮运容器。内容器和厂家提供的含源释放器应有批号、核素、化学形式、物理状态、活度、标定日期和电离辐射标志,并附相应说明书;释放器表面也应有醒目标志。
依据:PDF 第 6 页,5.1.4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实验室如何选址、分区和组织气流?
实验室设在单独建筑或一般建筑最底层/一端,并有独立出入口和专用废液、固废收集设施。按清洁、低活性、高活性三区设置:低活性和高活性是控制区,清洁区为监督区;气流由低活性区流向高活性区,经滤过后由专用排风道排出,出口高于建筑顶层。
依据:PDF 第 6 页,5.1.6–5.1.7
非密封实验室的表面、卫生通过设施和供水开关应如何设置?
地墙门窗与设备表面应简洁、光滑、无缝、易去污;地面与墙面宜圆滑连接,地面可更换并接放射性废水处理系统,墙面耐酸碱。乙级实验室设更衣、淋浴和剂量检测的卫生通过间;丙级设更衣、洗手和剂量检测设施。供水采用脚踏、肘控或非接触感应开关;非密封贮源库应邻接开瓶分装室并有独立入口。
依据:PDF 第 6 页,5.1.8–5.1.9
操作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前后应核对什么,哪些卫生做法被禁止?
操作前熟悉程序,核对物质名称、出厂日期、总活度和分装活度,检查设备、通风及实际与标示活度。吸取放射性溶液使用吸球或虹吸装置,严禁口吸。场所经常湿式清扫,清洁用具不与非放射区混用。
依据:PDF 第 6 页,5.1.10;PDF 第 7 页,5.1.10续
哪些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做,橱的负压和操作口风速要求是什么?
开瓶、分装、配制、蒸发、烘干溶液以及会产生气体或气溶胶的操作须在通风橱内;易污染操作在易去污工作台或搪瓷盘上做。橱内维持负压,操作口半开时风速大于1 m/s,排气设过滤,底部设低放射性废液贮存设施。
依据:PDF 第 7 页,5.1.11
中子管怎样贮存、转运,以及测试刻度时如何设置屏蔽或控制区?
中子管库为单独房间,宜在独立建筑或底层一端,设防盗,环境符合SY/T 5419,转运防碰撞摩擦。测试刻度宜在专用屏蔽体:大于100 cm混凝土、大于200 cm水层,或深度大于10 m的地下测试井;无专用屏蔽体时,以距管不小于30 m范围设控制区、警戒线/栅栏、辐射警告和专人警戒。
依据:PDF 第 7 页,5.1.12–5.1.13
表1对中子源和γ源源罐表面5 cm处分别规定什么剂量率控制值?
中子源活度>185 GBq(5 Ci)时,非中子透射≤2 mSv/h、中子透射≤10 mSv/h;≤185 GBq时分别≤1和≤5 mSv/h。γ源>18.5 GBq(0.5 Ci)时非中子透射≤2 mSv/h;≤18.5 GBq时≤1 mSv/h。γ源中子透射栏为“—”,不能把中子源限值套到γ源。
依据:PDF 第 7 页,5.1.14、表1
非密封物质防护容器、库内表面、贮坑盖和废物设施的控制值各是什么?
非密封防护容器外表面5 cm和100 cm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分别不超过25、2.5 μSv/h;贮运容器表面及库内地面台面α污染≤0.4 Bq/cm²、β污染≤4 Bq/cm²。源坑盖或贮源箱表面30 cm处≤100 μSv/h,污物桶及放射性废物贮存设施表面30 cm处≤25 μSv/h。
依据:PDF 第 7 页,5.1.15–5.1.16
外运放射源的随车检测和记录要求,以及专用/兼用运源车的表2控制值是什么?
外运包装和运输工具符合GB 11806,车上配检测仪器;记录源编码、核素、出厂活度和时间、装卸时间与检测、运输驻留。表2按驾驶座椅、车厢外30 cm、外200 cm三处列值:专用车分别≤2.5、≤100、≤2.5 μSv/h;兼用车分别≤20、≤200、≤20 μSv/h。兼用车年运送时间≤50 h;严格控制驾驶员年个人剂量时可适当放宽周围剂量当量率,但不超过原值2倍。
依据:PDF 第 7 页,5.2.1–5.2.2;PDF 第 8 页,表2
搬运放射源为何不能徒手,操作工具柄长如何按活度选择?
操作通过距离、时间和屏蔽降低剂量,回收后用仪器确认源罐内有无放射源并记录。不得徒手操作。无机械化时,中子源≥185 GBq或γ源≥18.5 GBq用柄长≥100 cm的工具;低于这两门槛的分别用≥50 cm工具。
依据:PDF 第 8 页,5.2.3–5.2.4
室外刻度和更换源壳、密封圈等特殊操作如何控制边界与人员剂量?
室外操作设控制区和警戒标志;场外刻度时控制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2.5 μSv/h。更换源壳、密封圈或盘根要用专用工具和屏蔽,靠人体侧周围剂量当量率<1 mSv/h;先用模拟源熟练操作,再用真源,佩戴报警设备、轮流并缩短操作。
依据:PDF 第 8 页,5.2.5;PDF 第 8 页,5.2.6
放射性示踪剂可怎样井下或井口释放,哪些做法禁止?
优先将装有示踪剂的井下释放器随测井仪送入井下,再由井上控制释放。采用井口释放时,先封装进可在井内破碎或裂解的容器/包装,一次性投入井口;禁止直接向井口倾倒示踪剂。释放前核对井口闸门、压力、水流、井管/套管通畅和防喷结构,防止井水回喷;释放器出井密封后回收或在专用池清洗,清洗液按放射性废液处理。
依据:PDF 第 8 页,5.2.7–5.2.9
测井现场控制区如何设置,中子发生器在井内何时可开关并怎样回运?
放射源和非密封物质测井现场设控制区,边界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警戒线。中子发生器进入地平面10 m以下后才可发射;回收时在10 m以下关闭,出井后由放射工作人员擦拭,回运时距人员大于1 m。
依据:PDF 第 8 页,5.2.10–5.2.11
退役源、固液废物、剩余示踪剂和事故污染物分别如何处理?
退役源与放射性固液废物依GB 14500,低放废液排放依GB 18871;实验室/中子管库设污物桶,不能排放的余液和高浓度涮洗液按半衰期分容器收集、封存。未用或剩余示踪剂及废物带回实验室;污染事故按附录A原则与应急措施处理。
依据:PDF 第 8 页,6.1–6.2;PDF 第 9 页,6.3–6.6
新放射源与设备投入测井前要检测哪七类项目?
检测源库/现场辐射场剂量率、源泄漏、源罐和工具及下井仪器污染、源罐及屏蔽效果、贮坑/贮箱和库墙屏蔽、运源车内外剂量率、装卸源工具长度与机械性能。屏蔽相关d/e/f项须用检定校准合适仪器按现场情况选点检测。
依据:PDF 第 9 页,7.1.1
投入使用后的放射源应多久检测一次,表3按源数量怎样抽检?
7.1.1中的a/d/e/f每年检测一次;泄漏和污染b/c按表3:仅存库未使用源每年抽不少于10%;单位≤10枚每枚每年;>10且≤50枚每年抽不少于50%;>50枚每年抽不少于20%。不能将“仅存库”10%规则用于正在使用的源。
依据:PDF 第 9 页,7.1.2、表3
哪些事件需要立即加做源泄漏、污染或屏蔽效果检测?
更换外壳或密封圈等特殊操作后;坠井源或丢失、被盗源找回后;怀疑源损伤时,及时做泄漏及源罐/工具/下井仪器污染检测。贮源罐或屏蔽明显变形、疑似内部结构变化时,还应加做防护效果检测。检测方法可参照资料性附录B。
依据:PDF 第 9 页,7.1.2–7.1.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投入前和投入后分别检测什么、频率如何?
投入前检查核素容器、包装、贮运设备的外照射及表面污染,实验室操作前后工作场所剂量率与表面污染,人员离场时皮肤/衣物/防护用品污染,贮坑贮箱及库墙屏蔽,运源车内外剂量率。投入后容器/设备、屏蔽和车辆项每年一次;工作场所操作前后项每月一次;人员离场项每次工作完成后检测,发现污染及时去污。
依据:PDF 第 9 页,7.2.1前半;PDF 第 10 页,7.2.1续、7.2.2
中子发生器投入前、使用后有哪些检测频率?
投入前检测刻度及测井辐射场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工作结束后中子管活化产物的外照射周围剂量当量率。投入使用后,前者每年一次;后者每次工作完成后都要检测。
依据:PDF 第 10 页,7.3.1–7.3.2
γ源、中子源作业人员个人剂量计如何选,新工艺上线前是否评估累积剂量?
个人剂量监测按GBZ 128;单纯使用γ源者可只做光子剂量计监测,可能使用中子源或中子发生器者须同时满足γ与中子剂量监测。新型放射源、设备或工艺投入前,评估测井全过程操作人员的累积剂量。
依据:PDF 第 10 页,7.4.1–7.4.2
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基本处置原则是什么?
尽早去污,配合适试剂,选能防交叉污染和扩大的方法;正确处理废物废液,穿戴有效个人防护用品,详细记录事故过程及处理并妥善归档。附录A为资料性应急参考。
依据:PDF 第 11 页,A.1
少量液态或粉末状放射性污染应如何清除,去污顺序是什么?
液体洒漏可用吸液球或吸水纸吸干,粉末可用胶布粘贴或湿抹布清除,再用温水清洗。为免扩散,从污染较轻区域逐渐向较重部位去污;反复清洗无效时按核素化学性质和表面材质选有效去污剂。
依据:PDF 第 11 页,A.2.1.1–A.2.1.2
严重放射性污染事故中如何隔离、处置受污染人员并决定复工?
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标出污染区并阻止进入;皮肤/伤口立即清洗,眼污染用水冲洗,疑似摄入则通知医务人员并按需急救促排。受污染者在防扩散后脱下污染衣物留在区内并离开;尽快通知防护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污染区去污、检测后,须经防护人员批准才能复工,事故经过须记录。
依据:PDF 第 11 页,A.2.2.1–A.2.2.5
表A.1中玻璃器皿、木器和衣服如何按污染情况去污?
玻璃、瓷制品可用肥皂或洗涤剂拌水刷洗、冲刷;表A.1另列将器皿置于3%盐酸和10%柠檬酸溶液中浸泡1 h,取出用水洗涤,再放入洗液(重铬酸钾在浓硫酸中的饱和溶液)片刻,取出用水冲洗,但注明浓盐酸不适于碳-14、碘-131等。木器一般去污仍不合格时用工具刨去表面几毫米。衣服污染>1000脉冲/min用洗衣机,<1000可普通洗涤;高污染可用柠檬酸或草酸配合洗衣机(尼龙宜前者,黏胶和木棉宜后者),局部严重污染可剪去作废物处理再修补。原表未明确恰好等于1000的归档方式,不能自行归类。
依据:PDF 第 12 页,表A.1
表A.1对金属、瓷砖和塑料去污有哪些可选方法及材料限制?
金属低污染可先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泡擦拭洗涤(表注效果不好);9%~18%盐酸或3%~6%硫酸法先湿润表面,再刷洗,最后水冲洗。不锈钢可先以10%柠檬酸浸泡1 h、水冲洗,再以稀硝酸浸泡2 h、水洗净,但表注大部分金属不能浸泡。加热法在10%硝酸溶液中作用约15 min,再按表中后续试剂刷洗;该法适用于不锈钢且明显损伤表面。后续试剂原印为“10%热草酸溶液或10%氢氧化钠溶液0.5%硅氟化氢氨(NH₄SiF₆)溶液”,连接符及化学名称存在辨读疑点,本答保留原文,不擅自配成混合液。瓷砖可用3%柠檬酸铵水溶液、10%磷酸钠水溶液、10%三氯乙烯或乙二胺四乙酸(EDTA)溶液刷洗并清水冲净;10%稀盐酸会损伤表面。塑料可用煤油等有机溶剂稀释柠檬酸铵后刷洗,或用酸类/四氯化碳稀释液刷洗。应对照原表及材质限制选择。
依据:PDF 第 12 页,表A.1
表A.1中油漆表面和橡胶制品有哪些去污方法与禁忌?
油漆可先用水、温水、蒸汽或洗涤剂,蒸汽去污效果原表记为50%–90%;还列3%柠檬酸/草酸、1%磷酸钠、10%稀盐酸及局部刮剪。1%磷酸钠不能用于铅上油漆;用有机溶剂或浓碱溶解除漆不能用于漆布。橡胶一般用肥皂,稀硝酸刷洗/冲洗不适于碳-14或碘-131污染。
依据:PDF 第 12 页,表A.1
如何用湿式擦拭或浸泡法判断放射源表面无污染?
湿擦用吸湿软材料蘸不腐蚀包壳且可去污的液体擦拭整个源面,测擦拭材料活度;<200 Bq可视为表面无污染。浸泡用不腐蚀源表面的液体,在(50±5)°C保持4 h后测液体总活度;<200 Bq可视为无污染。阈值是严格“小于”,不是“≤”。
依据:PDF 第 13 页,B.1.1–B.1.2
放射源泄漏检测可用哪些方法,干式擦拭何时才能判为不漏?
B.2可用湿擦(同B.1.1)、浸泡(同B.1.2)和干擦。干擦先在超声洗涤器中以非腐蚀性液体清洗10 min,水洗、丙酮冲洗并干燥;第一次擦拭活度<200 Bq后,过7 d再擦,第二次仍<200 Bq才可视为不漏。不能以第一次<200 Bq直接判定。
依据:PDF 第 13 页,B.2.1–B.2.3
来源与版本
卫健委详情页显示标准发布日期2020-04-03、实施日期2020-10-01;本次未独立核验其当前现行状态。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03:43:00+08:00。PDF: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