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
规定两种钡测定法:ICP发射光谱可测水溶性和难溶性钡但样品处理不同;二溴对甲基偶氮甲磺法仅用于水溶性钡,并以5 mL测定液中的钡质量M计算。方法检出、定量浓度是分析性能,不是职业接触限值。
标准身份、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详情记录名称为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标准封面列发布日期2017-11-09、实施日期2018-05-01。详情页的网页发布时间只作为页面元数据,不替代封面日期。
依据:PDF 第 1 页,封面
前言及替代关系
前言说明标准起草及修订变化;若列有替代关系,则以封面和前言原文为准,不据此推断当前有效性。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
范围及规范性引用
第1章规定本部分所适用的工作场所空气样品和分析方法;第2章列出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文件是否注明日期,按本部分所载规则适用。具体方法边界由相应方法条款规定。
依据:PDF 第 3 页,1-2
钡及其化合物基本信息(表1)
完整抄录表1化学物质、CAS号、元素符号或分子式、相对原子质量/分子质量。破折号表示原表未提供该值。
| 化学物质 | CAS号 | 元素符号/分子式 | 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 |
|---|---|---|---|
| 钡(Barium) | 7440-39-3 | Ba | 137.33 |
| 硫酸钡(Barium sulfate) | 7727-43-7 | BaSO₄ | 233.39 |
依据:PDF 第 3 页,3/表1
钡及其化合物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微孔滤膜采集工作场所气溶胶态钡;可溶性化合物水洗脱,难溶性(如硫酸钡)王水消解,ICP-OES在455.4 nm测定;定容25.0 mL。
C为空气中钡浓度(mg/m³);25为样液体积(mL);C₀为扣空白后的钡浓度(μg/mL);V₀为标准采样体积(L)。样品处理按水溶性区分;短时5 L/min×15 min,长时1 L/min×2~8 h。
依据:PDF 第 3 页,4.1-4.7;PDF 第 4 页,4.1-4.7
钡及其化合物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性能指标与干扰/限制
检出限0.006 μg/mL,定量下限0.02 μg/mL,范围0.02 μg/mL~10 μg/mL;75 L最低检出/定量浓度0.002/0.007 mg/m³;RSD 0.4%~1.0%,采样效率98.6%,平均洗脱效率/消解回收率96%。
依据:PDF 第 5 页,4.7
可溶性钡化合物的溶剂洗脱-二溴对甲基偶氮甲磺分光光度法
水溶性气溶胶钡用滤膜采集和水洗脱,在酸性条件下与二溴对甲基偶氮甲磺形成蓝色络合物,630 nm分光光度测定;仅适用于水溶性钡。
C为空气中钡浓度(mg/m³);M为测得5 mL样液中钡含量扣空白(μg);V₀为标准采样体积(L)。M按2/V₀表达,不与ICP法C₀公式混同。
依据:PDF 第 3 页,5.1-5.7;PDF 第 4 页,5.1-5.7;PDF 第 5 页,5.1-5.7;PDF 第 6 页,5.1-5.7
可溶性钡化合物的溶剂洗脱-二溴对甲基偶氮甲磺分光光度法:性能指标与干扰/限制
定量下限0.1 μg/mL,定量范围0.1 μg/mL~2 μg/mL;75 L最低定量浓度0.013 mg/m³;RSD 3.5%~3.8%,采样效率100%,平均洗脱效率96%。样品Ba²⁺为5 μg/mL时,40 μg Ca²⁺和5 μg Pb²⁺可干扰。
依据:PDF 第 7 页,5.7
采样、运输、保存和空白的共性要求
不同方法可能规定不同滤料、采样流量、采样时长、样品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须按各方法各自条款执行。短时与长时采样条件不可跨方法套用。样品空白数量及样品保存时限以相应方法原文为准。
依据:PDF 第 4 页,4.4/5.4/6.4;PDF 第 5 页,4.4/5.4/6.4;PDF 第 6 页,4.4/5.4/6.4
关键问题问答
钡及其化合物在本标准中适用于哪些样品和检测方法?
规定两种钡测定法:ICP发射光谱可测水溶性和难溶性钡但样品处理不同;二溴对甲基偶氮甲磺法仅用于水溶性钡,并以5 mL测定液中的钡质量M计算。方法检出、定量浓度是分析性能,不是职业接触限值。
依据:PDF 第 3 页,1范围;PDF 第 4 页;PDF 第 5 页;PDF 第 6 页;PDF 第 7 页
如何选择本文件列出的不同分析方法?
按目标分析物形态、价态/水溶性、滤料、样品处理和方法性能条件选择;不能把一种方法的采样介质、定容体积或公式套用于其他方法。
依据:PDF 第 3 页;PDF 第 4 页;PDF 第 5 页;PDF 第 6 页;PDF 第 7 页
本标准给出的检出限或最低检出浓度是否是职业接触限值?
不是。它们是相应分析方法的性能指标。职业接触限值需依据对应限值标准独立核验;本文件未补充限值。
依据:PDF 第 5 页,说明
来源与版本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详情页:https://www.nhc.gov.cn/wjw/pyl/201712/c5a726f2c2c54fa7b07826fb09ecbf1b.shtml;封面证据见PDF第1页,发布日期2017-11-09、实施日期2018-05-01。本次未独立核验该标准截至当前是否有效、替代或废止,故保留unknown。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7T12:57:35.414628+00:00。PDF: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