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T 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 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范围条款载明:本标准规定了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工作场所的设计与防毒设备、防护措施、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的工矿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其他技术条款、方法参数、表格和附录尚待逐页核验。
GBZ/T 194-2007待核实发布:2007-08-13实施:20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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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工作场所的设计与防毒设备、防护措施、管理人员的教育
与培训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的工矿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
单位)。
其余条款和技术内容待逐页核验。
依据:PDF 第 3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来源与版本
https://www.nhc.gov.cn/wjw/pyl/200709/39002.shtml 官方详情未提供足够的当前有效性证据;保持 unknown。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7T23:04:22.891874+00:00。PDF: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