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T 154—2006
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
第1章规定该标准给出放射工作人员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吸入的待积有效剂量换算因子,以计算相应年摄入量限值;适用于可能存在放射性气溶胶的相关工作场所,可用于空气污染程度评价和人员内照射吸入危害估计,也可供估算公众成人吸入环境中人工放射性气溶胶所致内照射剂量时参考;不适用于评估工作场所吸入氡子体所致危害。详情页未提供现行性标注。
GBZ/T 154—2006待核实发布:2006-11-03实施:200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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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给出了放射工作人员的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吸入的待积有效剂量换算因子,由此可计算得相应的年摄入量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所在空间可能存在放射性气溶胶的工作场所,作为评价空气放射性气溶胶污染程度和估计人员内照射吸入危害的依据。估算公众成人吸入环境中人工放射性气溶胶所致的内照射剂量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估工作场所吸入氡子体所致的危害。
依据:PDF 第 4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来源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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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获取时间:2026-09-30T02:30:00+08:00。PDF:2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