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标准 · GBZ/T14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已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的宗旨、对象、内容、方式、考核及实施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 本轮仅依据范围页图像完成部分结构化,全文其余内容尚待完整解析。

GBZ/T149-2002废止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下载标准 PDF(原始版)

标准解读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的宗旨、对象、内容、方式、考核及实施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

依据:PDF 第 4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防护培训是否只针对X射线、核医学和放疗的直接操作人员?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第1章及2.1涵盖一切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人员;2.2除三类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须具备防护知识外,还包括从事该类工作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相关专业人员、见习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他们也须接受防护基本知识的一般培训。

依据:PDF 第 4 页,1;PDF 第 4 页,2.1~2.2

培训目标只有避免事故吗,还须掌握哪些基本能力?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3.1同时要求认识安全重要性、增强意识、掌握技术、减少不必要照射和避免事故,保护工作人员、受检者与患者及公众。3.2要求正确认识利害、防麻痹与恐惧;了解法规标准并掌握原则;掌握降剂量方法及设施用品正确使用;了解异常照射与应急措施。不能把受检者和患者防护排除在培训目标外。

依据:PDF 第 4 页,3.1~3.2

新上岗人员只参加培训即可工作吗,历史版对考核和证书有什么要求?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4.1要求上岗前接受防护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有资格参加相应工作;7.2进一步要求新参加医学放射工作者取得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历、考核合格和证书认可不能互相替代。本问不据旧版证书条款认定今天的许可程序。

依据:PDF 第 4 页,4.1;PDF 第 5 页,7.2

学生实习、在岗再培训与“三年左右考核”是什么关系?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4.2学生在进入放射工作有关专业实习前须培训;4.3在岗工作人员应定期再培训。7.3规定每三年左右一次知识与技能考核。原文把再培训和考核分别规定,没有将“每三年左右”直接指定为再培训的固定周期,也不应把“左右”改成严格三年截止日期。

依据:PDF 第 4 页,4.2~4.3;PDF 第 5 页,7.3

培训大纲可否对所有岗位照搬,哪些内容必须重点纳入?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5.1内容和深度随对象、工作性质及条件确定,附录A/B供参考。5.2强调受检者与患者防护,医疗照射正当性判断和最优化分析必须列为重要内容;5.4将X射线诊断、核医学和放疗质量保证列入相应人员课程。不能只讲工作人员防护,也不能省去相应专业质量保证。

依据:PDF 第 4 页,5.1~5.2;PDF 第 4 页,5.4

接触医用开放型放射源者的课程,有哪些不能遗漏的内容?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5.3明确必须包括内照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知识。不能因为已有外照射屏蔽课程就认为两项均已满足;附录B2还给出开放源专题清单,供结合岗位选择。

依据:PDF 第 4 页,5.3;PDF 第 6 页,B2

培训必须统一采用课堂讲授和固定学时吗?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6.1可按对象和工作性质采用课堂、现场实习、个人学习并利用声像教材,时长视实际情况酌定,没有给统一学时数。6.2课堂可系统讲共同基础知识,也可办专题班;6.3实习以实际操作为主,侧重防护技能,不能将实习仅当作重复听课。

依据:PDF 第 4 页,6.1;PDF 第 4 页,6.2;PDF 第 5 页,6.3

个人学习是否完全由个人自行决定教材和要求?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6.4虽允许各人自行安排,但组织责任仍在所在单位:单位负责组织、选择合适教材并提出统一要求。不能只保留“自行安排”而省去单位责任和统一要求。

依据:PDF 第 5 页,6.4

防护知识是否要纳入业务考核,培训计划和效果由谁负责?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7.1基本防护知识列入业务考核。8.1由从事相关应用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培训负责,从组织上落实计划制定与实施,并定期核查培训效果。只举办一次课程不能替代效果核查。

依据:PDF 第 5 页,7.1;PDF 第 5 页,8.1

防护机构和培训教师分别承担什么职责、应具备什么条件?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8.2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防护机构督促并协助相关单位,建立能胜任教学和考核的队伍;8.3教师既要有较好理论素质,也要有较丰富实践经验。不能以单有理论或单有操作经验替代两方面要求。

依据:PDF 第 5 页,8.2~8.3

培训档案应记什么,旧版是否统一规定保存年数?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8.4要求建档记录技能水平、受训课程、考核成绩等,保存时间依档案类别而定;没有统一规定所有记录保存若干年。不能从“三年左右考核”推导档案只需保存三年。

依据:PDF 第 5 页,8.4

附录A中的基础理论和法规类课程包含什么,是否都是固定必修清单?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附录A是资料性、可供选择的提纲。A1~A6包括核结构衰变、辐射特点及物质相互作用、量与单位、天然人工源、生物效应、物质摄入代谢促排;A7~A11包括防护目的任务、标准、法规、职业照射与工作人员防护、医疗照射质量保证与患者防护。实际深度仍按5.1确定,不能把参考提纲自行改为所有岗位同一学时必修表。

依据:PDF 第 5 页,附录A A1~A11;PDF 第 4 页,5.1

附录A如何覆盖操作、监测、事故、去污和健康管理能力?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A12~A17列外照射、内照射防护、安全操作、设施及辅助用品、个人剂量监测、场所与环境监测;A18~A22列事故及处理、损伤防治、放射性废物处理、物体表面污染清除、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不能把只讲剂量监测当成已覆盖全部实务主题。

依据:PDF 第 5 页,A12~A19;PDF 第 6 页,A20~A22

附录B1的X射线诊断专题课程有哪些具体主题?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B1涵盖设备原理、技术发展、设备防护性能及监测、诊断防护标准和管理法规、附加设备及辅助用品、工作人员与受检者防护、诊断质量保证、特殊类型检查防护和事故预防处理。这是资料性举例,不省略特殊检查与受检者防护,也不增加原文未规定的课时。

依据:PDF 第 6 页,B1

附录B2的开放源课程如何覆盖源操作、内照射及污染控制全过程?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B2列药物、核素发生器、开瓶分装、运输保存;废物处理、内外照射防护、工作人员及受检者患者防护;监测和内照射剂量估算、核医学质量保证、防护设备用品、标准法规、污染预防清除及事故预防处理。仅讲屏蔽或药物操作都不能代表这份完整参考提纲。

依据:PDF 第 6 页,B2

附录B3的放射治疗专题课程与一般防护课相比增加哪些内容?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2002年历史版本,不能作为现行培训或上岗要求。B3列治疗源、设备原理、防护性能及监测,治疗物理及放射生物学基础、肿瘤定位技术和治疗剂量;同时涵盖质量保证、标准法规、工作人员与患者防护以及事故预防处理。原文是专题课程举例,不提供定位、处方剂量或质量控制的具体操作参数。

依据:PDF 第 6 页,B3

来源与版本

查看官方来源

官方详情页标题明确标注“已废止”。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30T18:40:00+08:00。PDF: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