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氢-3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食品中氚-3的测定方法,适用于各类食品中氚-3的测定。官方目录将该标准标注为已废止。
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食品中氚-3的测定方法,适用于各类食品中氚-3的测定。官方目录将该标准标注为已废止。
依据:PDF 第 1 页,1
关键问题问答
11Bq/kg是什么界限,哪些食品可用本方法?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第1章适用于各类食品中氢-3测定,11Bq/kg是方法最低测定限,不能把它当成食品放射性允许限量或合格界限。
依据:PDF 第 1 页,1
为什么采用鲜样燃烧,采样和可食部分按什么文件?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第2章引用GB14883.1,6.1采样及可食部分按该总则。第3章使鲜样游离水及有机物中的氢全部转化成水,收水纯化、电解浓集氚,再液体闪烁计数;不能只取游离水而省掉有机物燃烧氧化。
依据:PDF 第 1 页,2;PDF 第 1 页,3;PDF 第 2 页,6.1
闪烁液的组分、纯度和保存方式怎样规定?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4.1以PPO 6g、POPOP 0.3g、萘100g溶于蒸馏纯化过的二氧六圜并稀至1L,PPO/POPOP均为闪烁纯;放黑纸包好的棕色瓶避光备用。配方量、溶剂纯化和避光条件需同时保留。
依据:PDF 第 1 页,4.1
标准氚水、本底水和辅助试剂各有什么要求?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4.2标准氚水须已知准确3H活度,稀释备用;4.3原印本底水电导率“小于2×10⁻⁶ Ω·cm⁻¹”。该单位按扫描原件保留,Ω后未见负一次方,不能据常识默改成其他单位;实际采用前需核对权威文本。4.4~4.6列过硫酸钾、过氧化钠及磷酸。
依据:PDF 第 1 页,4.2-4.6
液闪计数器门槛和燃烧装置的主要组件是什么?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5.1本底计数率≤60计数/min、3H计数效率≥20%。5.2图1为燃烧室1、氧化室2、高温炉3、热电偶4、水接收瓶5、冷凝管6;装置先氧化再冷凝收水,不能把仪器本底门槛当样品结果限值。
依据:PDF 第 1 页,5.1;5.2;PDF 第 2 页,5.2图1
电解装置和电极在图2、图3中怎样对应?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5.3引用图2和图3。图2为电解池1、固定架2、冷却水管3;图3为橡皮塞1、镍阴极2、镍阳极3、塑料环4。两图编号各自独立,图2的3不是图3的镍阳极。
依据:PDF 第 2 页,5.3图2;图3
燃烧氧化的取样量、通氧和升温顺序是什么?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6.2取1.00kg洗净晾干鲜样;先通氧0.5~0.7L/min排尽空气,再通两个炉电源,氧化室先到700℃。再加热燃烧室,到100℃收水并维持至流速变慢;200~300℃尽可能慢升并观察通氧。通常500℃以上无馏分,控制600℃继续至完全氧化后断电、停热和停气。不能同时从冷态快速升两个室或一无馏分就停。
依据:PDF 第 2 页,6.2
收集水仍有颜色时怎样纯化,何时蒸馏保存?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6.3先量总水体积,再转500mL蒸馏瓶,加过硫酸钾20~30g回流约2h;仍有色时再加约10g回流2h,重复至完全褪色。再蒸馏并密封于磨口烧瓶,不能第一次2h后不看颜色直接进入电解。
依据:PDF 第 3 页,6.3
电解液、电极预处理、电流密度和冷却如何规定?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6.4先记录纯化水体积,配1%过氧化钠电解液。镍电极热稀磷酸浸数分钟、水冲洗烘干再装;电流密度65mA/cm²,自来水冷却。“数分钟”原文未给固定数值,不补成具体时长。
依据:PDF 第 3 页,6.4前半
电解回收率如何设置平行标准水,终点和后处理是什么?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6.4电解样品同时,在电解池对称位置电解两个加标准氚水、与样品等体积的水样以测回收率。体积缩小约10倍结束,记录后体积;再直接蒸馏三次,把浓集氚水与电解液分开,不能把约10倍直接当实测回收率。
依据:PDF 第 3 页,6.4后半
测量瓶内的配比、避光时间和测量顺序是什么?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6.5准确吸浓集水2.00mL至聚四氟乙烯瓶,与8.00mL闪烁液混匀,在计数器样品室避光数小时(通常当天制、次日测);按样品—本底—样品同条件测量。2.00mL是测量时分取的体积,不是燃烧收集总水量。
依据:PDF 第 3 页,6.5
按Bq/kg或Bq/L报含量时如何区别总水量、测量体积和鲜样量?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6.6式(1) A=NV/(60V_sPYEW)。N净计数率为计数/min,V为燃烧收集水mL,V_s为测量样品mL,P为浓集系数,Y回收率,E对3H测量效率,W鲜样量kg;A标为Bq/kg或Bq/L。各体积/鲜样单位依原式,不把V与V_s互换;原文W仅明确kg,不能自行补写体积样品换算规则。
依据:PDF 第 3 页,6.6式1;PDF 第 3 页,6.6变量A;PDF 第 3 页,6.6变量E-W;PDF 第 3 页,6.6变量Y
以氚单位报告时,能否直接沿用式(1)的数值?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不能。6.6另列式(2) A_T=138.9N/(V_sPYE),A_T的结果是氚单位;与式(1)的Bq/kg或Bq/L量不同,式(2)也不含V/W项。需要明确结果采用哪种表达,不把两式结果混标。
依据:PDF 第 3 页,6.6式2
浓集系数P与电解回收率Y是否同一个比值?
本标准已废止,以下仅解释1994年历史版,不能作为现行检验或判定要求。不是。6.6 P=V_i/V_e,用电解前/后样品水体积;Y=I_eV_e/(I_iV_i),I_i、V_i与I_e、V_e对应标准氚水电解前后放射性活度、体积。P反映体积浓缩,Y来自标准水回收,不能把P或其倒数直接替代Y。
依据:PDF 第 3 页,6.6变量P;PDF 第 3 页,6.6变量Y
来源与版本
官方详情页标题/状态明确标示已废止;现行性按该官方页面证据记录。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9T07:00:02+08:00。PDF: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