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72—2002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的诊断规则

本标准规定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的诊断规则。诊断须从临床、实验室、病史、体征和现场调查中发现线索,进一步取得充分病因学证据,结合完整临床资料和必要现场资料综合分析、排除类似疾病。附录B给出线索收集、病因学确认及确立诊断步骤;附录C列出职业因素、食品/水源/空气污染、滥用毒物、药物、医源性及谋杀等常见原因。官方详情标注本标准已废止。

GBZ 72—2002废止发布:2002-04-08实施:2002-06-01
下载标准 PDF(原始版)

定义与适用范围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时间内在不觉察情况下吸收大剂量职业性化学物所引起的中毒。适用于职业活动中不知情、未觉察接触化学物情况下所致急性中毒;非职业活动中不知情吸收化学物所致急性中毒也可参考。

依据:PDF 第 3 页;PDF 第 3 页,1

诊断原则

根据临床、实验室和现场调查等提示的急性中毒线索,进一步取得充分病因学证据,结合相应临床表现和必要现场资料综合分析,并排除类似疾病,方可诊断为职业性急性某种化学物中毒。

依据:PDF 第 3 页,3

诊断要点

明确病因是首要依据。隐匿式中毒患者就诊时可能不能提供毒物接触史;应从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和/或现场调查发现中毒线索,再通过观察、检查、调查和生物材料检测等确定致病毒物品种、中毒原因、吸收时间、侵入途径及估计吸收剂量。还应取得较完整临床资料并综合鉴别诊断,形成病因与疾病具有确切因果关系的结论。

如可疑致病毒物毒理学资料甚少,导致诊断困难,可进行必要毒理学实验,阐明毒物毒性和毒作用,作为综合分析资料之一。

依据:PDF 第 3 页,4.1;PDF 第 3 页,4.3;PDF 第 4 页,4.4

处理原则

治疗方案根据致病毒物品种、临床特点和严重程度决定;诊断未明确时,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给予必要检查、抢救和治疗。其他处理依具体情况办理,参见GBZ71。

依据:PDF 第 2 页,前言;PDF 第 4 页,5.1;PDF 第 4 页,5.1;PDF 第 4 页,5.2

附录A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资料性)

明确急性隐匿式中毒病因为化学物中毒后,诊断按GBZ71处理,也可参考职业性急性中毒靶系统(器官)诊断标准。发现中毒线索是诊断关键突破点,但线索不是结论;应继续收集准确、完整材料。群体发病时可采用流行病学调查;未能明确诊断或仍有重要问题的可疑病例/死者可做尸检。应防止“冒诊”“滥诊”和“伪诊”,并认真询问病史、体检。

依据:PDF 第 5 页,A.1;PDF 第 5 页,A.2;PDF 第 5 页,A.3;PDF 第 5 页,A.4;PDF 第 5 页,A.5;PDF 第 5 页,A.6

附录B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及其他隐匿式中毒诊断与鉴别诊断方法(规范性)

明确诊断必须有确切病因学根据。先取得急性化学物中毒可能线索,再探索毒物品种及吸收时间、原因、侵入途径和可能剂量,确认吸收毒物的根据;随后掌握完整临床资料,尤其是主要靶系统(器官)损伤性质和严重程度,综合分析病因与疾病因果关系并做好鉴别诊断。

依据:PDF 第 6 页,附录B;PDF 第 6 页,B.1.1(a);PDF 第 6 页,B.1.3;PDF 第 7 页,B.2.1(a);PDF 第 7 页,B.2.2;PDF 第 7 页,B.3.3;PDF 第 7 页,B.3.4

附录C 发生急性隐匿式中毒的常见原因(规范性)

附录列出职业性因素、食品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滥用毒物、土方/偏方或其他药物、医源性因素及谋杀等常见原因。职业因素包括不知生产接触毒物、原以为无毒的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毒物、间接职业接触污染和生产/科研污染环境;食品污染包括直接污染、食用受污染动物或鱼类、含毒盛器及毒物误作调味品/发酵剂等。

依据:PDF 第 8 页,C.1;PDF 第 8 页,C.2.1;PDF 第 8 页,C.5;PDF 第 8 页,C.7;PDF 第 8 页,C.8

关键问题问答

什么情况属于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

标准定义为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时间内在不觉察情况下吸收大剂量职业性化学物引起的中毒。是否符合诊断仍须有病因学根据、临床资料和综合分析;线索不能直接等同诊断。

依据:PDF 第 3 页;PDF 第 3 页

缺少患者主动提供的接触史时,怎样调查病因线索?

标准列出从病史、体征、实验室/辅助检查及现场调查取得线索;再对现场环境空气、可疑食物、盛器、水源、药物、生物材料或其他样品测定毒物品种和含量,并调查吸收时间、原因、侵入途径及可能剂量。任何单项线索都不替代病因学证据和综合诊断。

依据:PDF 第 3 页,4.1;PDF 第 6 页,B.1.3;PDF 第 7 页,B.2.1(b);PDF 第 7 页,B.2.2

发现多人同环境出现相似综合征,可以直接作出中毒诊断吗?

不能。该情况是标准列举的病史线索之一;仍需取得确切病因学根据、完整临床资料并综合分析,排除类似疾病,形成毒物与疾病具有因果关系的结论。

依据:PDF 第 6 页,B.1.1(b);PDF 第 7 页,B.3.2;PDF 第 7 页,B.3.3

来源与版本

查看官方来源

卫健委卫生标准官方搜索结果及详情页标题明确标注“已废止”。未在本次核实替代版本状态。详情页实施时间原始值为异常字符串200204601;PDF封面明确列示2002-06-01实施,故effectiveOn依据封面,原始网页异常保留为质量问题。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8T12:08:27.944477+00:00。PDF: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