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用于天然铀或低浓缩铀职业性急性摄入人员铀中毒的诊断。诊断综合铀化合物急性暴露史、摄入途径、肾内最大铀含量估算、临床及实验室检查,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急性肾脏功能损伤。标准列出早期、极期、恢复期表现,以及轻度和重度分度诊断;资料性附录说明现场处置、医学随访与阻吸收和促排治疗。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职业性急性铀中毒的诊断,适用于天然铀或低浓缩铀职业性急性摄入人员。
依据:PDF 第 3 页,1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 2 章列出本标准引用的相关方法和规范。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按所注明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按最新版本(含修改单)适用。引用文件需结合本标准正文所指具体条款使用。
- GB/T 16141
- EJ/T 296.2
- WS/T 549
依据:PDF 第 3 页,2
术语和诊断原则
急性铀中毒指短时间内摄入过量天然铀或低浓缩铀引起、以急性化学中毒性肾病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低浓缩铀指铀-235 丰度高于天然铀、但小于 5% 的铀。
诊断需根据急性暴露史、摄入途径及体内代谢过程估算肾内最大铀含量,结合临床与实验室结果,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急性肾脏功能损伤。
依据:PDF 第 3 页,3.1;PDF 第 3 页,3.2;PDF 第 3 页,3.3;PDF 第 3 页,4
铀化合物摄入史
第 5.1 条列出两类摄入史依据:职业活动中监测显示场所可溶性铀气溶胶浓度大于 8.2 mg/m³,或者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天然铀化合物或低浓缩铀急性摄入史。这里的浓度属于本标准诊断依据中的场所监测条件,不能当作职业接触限值。
依据:PDF 第 4 页,5.1
尿铀检测与肾内最大铀含量估算
急性摄入后应收集 24 h 尿液,可按所引规范采用 ICP-MS、紫外光液体荧光法或 α 能谱法检测尿铀含量,再据此估算肾内最大铀含量。
依据:PDF 第 4 页,5.2
临床分期
早期可在急性摄入后 1~2 日出现乏力、厌食、肾脏早期损伤指标异常及尿量变化。极期可在 3~7 日出现全身状态恶化和肾功能不全加重,严重者可发展为急性肾功能衰竭。恢复期可在约 7~30 日出现病情好转、肾功能指标逐渐恢复。上述是标准列出的可能表现,需结合完整诊断依据。
依据:PDF 第 4 页,5.3
实验室检查
肾脏早期损伤指标包括尿 α1-微球蛋白、尿 β2-微球蛋白、尿 NAG、血和尿 NGAL、尿微量白蛋白及血清胱抑素 C 等,至少 1 项升高。肾功能不全指标为血清尿素氮和肌酐增加、肾小球滤过率下降。合并其他损伤时检查肝功能、电解质及心肌酶等。原生文字层中的 α、β 字形异常,指标名称已与原图核对。
依据:PDF 第 4 页,5.4.1~5.4.2;PDF 第 5 页,5.4.3
轻度与重度分度诊断
轻度要求肾内最大铀含量大于 3 mg、出现肾脏早期损伤指标异常,且未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重度要求肾内最大铀含量大于 10 mg,并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均需结合前述暴露史、估算和排除其他原因等诊断原则。
依据:PDF 第 5 页,6;PDF 第 3 页,4
处理原则与医学随访
第 7 章指向资料性附录 A。附录 A 说明事故后立即撤离现场、收集 24 h 尿样并检测尿铀,明确摄入后宜尽早采取阻吸收和促排治疗;肾脏损伤和合并症按相应医学原则处理。随访内容包括尿铀、肾功能,以及不同铀化合物可能沉积器官的功能检查。
依据:PDF 第 5 页,7;PDF 第 6 页,A.1;PDF 第 6 页,A.2
附录 B:阻吸收和促排治疗
资料性附录 B 说明宜尽早使用药物,并列出药物选择、疗效观察和三类药物的用法。附录列有磷酸铝凝胶单次口服 12.5 g;成人使用 5% 碳酸氢钠注射液缓慢静脉滴注时不超过 2.5 mL/kg 体重,或每 4 h 口服 1 g 碳酸氢钠片剂直到尿 pH 为 8~9;乙酰唑胺片列为 250 mg,并提示注意禁忌证和副作用。上述内容是原标准资料性附录的描述,应连同适用情形和条款原文阅读。
依据:PDF 第 7 页,B.1;PDF 第 7 页,B.2;PDF 第 7 页,B.3;PDF 第 7 页,B.4.1;PDF 第 7 页,B.4.2;PDF 第 7 页,B.4.3
关键问题问答
哪些人员适用 GBZ 108—2025?
适用于天然铀或低浓缩铀职业性急性摄入人员铀中毒的诊断。
依据:PDF 第 3 页,1
场所可溶性铀气溶胶大于 8.2 mg/m³ 是职业接触限值吗?
该数值出现在第 5.1 条“铀化合物摄入史”的诊断依据中,描述场所监测条件;本标准未在此将它规定为职业接触限值。
依据:PDF 第 4 页,5.1
尿铀检测如何进行?
急性摄入后应收集 24 h 尿液,按相应规范采用 ICP-MS、紫外光液体荧光法或 α 能谱法检测尿铀,再估算肾内最大铀含量。
依据:PDF 第 4 页,5.2
轻度与重度的分度条件是什么?
轻度要求肾内最大铀含量大于 3 mg、肾脏早期损伤指标异常且没有急性肾功能不全;重度要求肾内最大铀含量大于 10 mg 并有急性肾功能不全。仍需符合整体诊断原则。
依据:PDF 第 5 页,6;PDF 第 3 页,4
发生急性铀中毒后随访什么?
资料性附录 A.2 列出尿铀检测、肾功能检查,以及可能沉积铀化合物的器官功能检查。
依据:PDF 第 6 页,A.2
来源与版本
原 PDF 封面载明“2025-09-05 发布”“2026-09-01 实施”;截至 2026-09-27 封面实施日已过,但未独立核验撤回、替代或后续变更,当前有效性保留 unknown。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6T17:50:35.907730+00:00。PDF: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