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标准 · GBZ 101—2020

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

本标准用于放射工作人员甲状腺疾病的职业性诊断,规定职业性放射性慢性甲状腺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癌的诊断和处理原则,并列出其他可按 GBZ 112 诊断的甲状腺疾病。诊断要综合职业受照史、甲状腺受照剂量、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并排除其他因素。慢性甲状腺炎、亚临床与临床型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癌分别有成组的同时满足条件。前言明确第 5.1、6.1、7.1 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Z 101—2020待核实发布:2020-10-26实施:202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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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范围

本标准规定职业性慢性放射性甲状腺炎、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癌的诊断及处理原则,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甲状腺疾病的诊断。

依据:PDF 第 4 页,1

第 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列出内照射与外照射剂量估算、放射性肿瘤判断、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以及外照射剂量转换和器官剂量重建等规范性引用文件。注明日期的引用按该版本,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按最新版本(含修改单)。

依据:PDF 第 4 页,2

第 3 章:术语和定义

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指职业活动中的电离辐射以内照射和(或)外照射方式作用于甲状腺,引起功能和(或)组织器质性改变。标准分别界定慢性甲状腺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甲状腺癌;这些概念对应不同的受照方式、病理表现和诊断条件。

依据:PDF 第 4 页,3.1;PDF 第 4 页,3.2;PDF 第 4 页,3.3;PDF 第 5 页,3.4

第 4 章:诊断原则

诊断需有明确职业受照史,依据所列标准估算甲状腺受照剂量,并结合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甲状腺疾病后综合判断。

依据:PDF 第 5 页,4

第 5 章:职业性放射性慢性甲状腺炎

第 5.1 条要求四项同时符合:明确射线接触史且甲状腺累积吸收剂量≥0.3 Gy;潜伏期≥1 a;超声提示甲状腺体积肿大、回声不均(可伴结节);TPOAb 和/或 TgAb 阳性。鉴别包括其他因素所致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结节性甲状腺肿及甲状腺癌。第 5.3 条列出按甲状腺功能异常、功能减退或疼痛等情况处理的原则。

依据:PDF 第 5 页,5

第 6 章: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亚临床型须四项同时符合:明确接触史及规定的甲状腺受照剂量(一次外照射≥10 Gy、分次照射累积≥25 Gy,或一次内照射≥20 Gy);潜伏期为受照后数月至数年;血清 T3、T4 正常而 TSH 增高;无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

临床型首先须具备上述接触与剂量条件、潜伏期条件,再同时满足血清 T3、T4 降低且 TSH 增高,以及甲状腺功能减退的临床表现。标准同时列出与其他原因所致功能减退、低 T3 或低 T4 综合征的鉴别,以及亚临床型和临床型不同的脱离放射工作、复查和 L-T4 治疗原则。

依据:PDF 第 5 页,6.1.1;PDF 第 6 页,6.1.2~6.3

第 7 章: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癌

第 7.1 条要求四项同时符合:明确全身或甲状腺受照史;潜伏期≥4 a;原发性甲状腺癌诊断明确;按 GBZ 97 计算所受照射的病因概率,95% 可信限上限的 PC≥50%。处理原则为脱离放射工作,并按甲状腺癌临床治疗原则处理。

依据:PDF 第 6 页,7

第 8 章:其他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标准指出,依据 GBZ 112 还可诊断急性放射性甲状腺炎、放射性甲状腺良性结节改变等其他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依据:PDF 第 6 页,8

前言:条款性质

前言明确第 5.1、6.1、7.1 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封面单列“代替 GBZ 101—2011”,不属于正式标题。

依据:PDF 第 3 页;PDF 第 1 页

关键问题问答

GBZ 101—2020 适用于谁?

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甲状腺疾病的诊断;标准规定三类主要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依据:PDF 第 4 页,1

诊断职业性放射性慢性甲状腺炎需要哪些条件?

第 5.1 条四项须同时符合,包括甲状腺累积吸收剂量≥0.3 Gy、潜伏期≥1 a、规定的超声表现和 TPOAb 和/或 TgAb 阳性。还需遵循第 4 章的综合诊断和排除其他原因原则。

依据:PDF 第 5 页,5;PDF 第 5 页,4

亚临床型和临床型放射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如何区分?

亚临床型在满足接触、剂量和潜伏期条件外,表现为 T3、T4 正常、TSH 增高且无明显症状体征;临床型在具备第 6.1.1 条 a)、b)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有 T3、T4 降低、TSH 增高及临床表现。

依据:PDF 第 5 页,6.1.1;PDF 第 6 页,6.1.2~6.3

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癌的病因概率如何判定?

第 7.1 条要求依 GBZ 97 计算病因概率,其 95% 可信限上限的 PC≥50%,并同时满足受照史、潜伏期≥4 a 和原发性甲状腺癌诊断明确等条件。

依据:PDF 第 6 页,7

本标准哪些诊断条款是强制性的?

前言明确第 5.1、6.1、7.1 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依据:PDF 第 3 页

标准中还有哪些甲状腺疾病?

第 8 章列举依据 GBZ 112 可诊断的急性放射性甲状腺炎、放射性甲状腺良性结节改变等其他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依据:PDF 第 6 页,8

来源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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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封面载明 2020-10-26 发布、2021-05-01 实施;截至本次核对日期 2026-09-28,未独立查证后续撤回、替代或修订,当前有效性保留 unknown。

资料获取时间:2026-09-26T18:23:09.853262+00:00。PDF:6 页。